——2021年3月3日在海口市龙华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七次会议上
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院长钟文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龙华区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0年工作回顾
2020年,我院在区委坚强领导、区人大有力监督、区政府和上级法院的关心支持下,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法院工作如何更加有力地服务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如何建设与海南自由贸易港相适应的人民法院”工作主线,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各项工作取得新发展。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33695件,结案29456件,结案率87.42%;人均收案602件,结案527件,人均收结案数是全省法官人均收结案数1的2倍多,居全省第一,创历史新高。
一、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推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龙华。共审理刑事案件697件1240人,审结677件1060人,结案率97.13%。依法从严从快惩处涉疫情防控违法犯罪案件3件,法检两长利用远程庭审当庭宣判全省首例虚假销售口罩诈骗案2;顺利完成扫黑除恶“清零”攻坚任务,审结涉恶案件6件25人;全力投身新一轮禁毒三年大会战,审结毒品案件106件176人,刑庭被评为“龙华区禁毒三年大会战先进集体”;加大对暴力犯罪和侵财犯罪的打击力度,审结故意伤害犯罪63件96人,盗窃犯罪123件162人,合同、电信网络等诈骗犯罪95件125人;维护交通秩序,审结危险驾驶犯罪117件117人。审结案件中量刑规范化十五种罪名441件619人,占审结案件65.14%,适用简易程序案件331件395人,占审结案件48.89%;适用速裁程序案件27件并当庭宣判。
服务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共审理民商事案件18706件,同比下降10.53%,审结15893件,调撤率36.15%,服判息诉率81.78%。倡导公序良俗3,彰显裁判引领功能,审结婚姻家庭、继承、相邻关系、物业纠纷、交通事故、劳动争议等涉民生案件5219件;服务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审结金融借款、民间借贷、买卖纠纷各类合同案件2946件;助推房地产市场规范健康发展,审结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商品房销售、建设工程等案件1628件。
支持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共审理各类行政案件551件,审结494件。严格审查行政行为合法性,依法审结撤销、变更行政行为、要求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及确认行政行为违法案件28件;注重行政争议的实质性化解,协调促成原告撤诉92件;落实全省法院行政案件异地管辖改革4,审结美兰区行政案件446件,结案率90.1%;积极服务海南自贸港建设,依法审理涉江东新区打违拆违诉讼案件29件;注重化解社会维稳风险,审结涉省机关海府大院专项征收案5在内的行政非诉案件203件;拓展行政审判职能,应邀为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授课,促进行政机关规范执法。
切实发挥审判监督指引作用。坚持依法纠错,共审结再审案件13件,其中改判7件;审结第三人撤销之诉案件10件,其中撤销3件;审结执行异议案件335件,结案率100%。发挥院庭长办案引领作用,院庭长办理案件15025件,占全院案件数的44.59%;加强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审判监督,召开审判委员会议12次,讨论案件35件;召开专业法官会议29次;强化审判流程管理,实行审判监督动态月报制度,将审判质效指标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倒逼法官能动司法。
二、保持执行工作高水平运行,朝着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迈进
全年办理执行案件13321件,占全市基层法院的41.21%,结案11974件,结案率89.89%,执行到位金额9.85亿元,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法定期限内实际执结率93.29%。全年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3人,利用“今日头条”弹窗发布规避执行被执行人28人,限制高消费7057人,拘留25人,限制出境3人,移送拒执罪3件,林某拒执案6入选海南法院年度十大典型案例,执行局被评为全省法院先进集体。
指挥中心着力优化分工,专业团队助力质效提升。发挥执行指挥中心管理监督职能,实现执行事务性工作集约化办理,其中外勤组完成30159份材料的执行事项,拍辅组成交标的124宗,基本做到了执行工作统一指挥、统一管理、统一协调。持续推进执行团队建设,3个快执团队收案4189件,结案4045件,结案率96.56% ;不动产处置小组收案859件,结案453件,拍卖成交1.35亿元;刑事涉财产部分执行团队收案649件,结案644件,结案率99.23%,实现简案快速办理,繁案精细办理,类案归并办理,确保规范高效办案。
专项行动服务“六稳”“六保”7,善意执行维护经济稳定。开展“雷霆攻坚”、服务“六稳”“六保”专项执行行动10次,执结大量骨头案;加大涉黑恶势力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案件、违法占用耕地类行政非诉案件、大标的案件、涉党政机关为被执行人案件等的执行力度,尤其为涉民生案件开设绿色通道,立案、执行、发放案款一律优先,共办理涉民生案件520件,执行到位1484.15万元。疫情期间“零接触”办案,保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推行“留水养鱼”8司法政策,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
三、推进制度集成创新,服务自贸港建设大局
进一步推进民商案件快慢分道。创新保全、鉴定集约化9服务模式,完善标准,优化联动,服务审判团队;出台《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速裁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拓宽速裁庭简案收案范围,为实现公平正义提速,共受理速裁案件6094件,结案5622件,结案率92.25%。速裁庭法官最高收案1079件,人均收案1016件,人均结案937件,林宏业法官10获评“全国法院办案标兵”。
完善“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强化诉源治理,落实“分调裁审”11机制改革,推动在线调解平台12建设应用,加快审判管理系统与调解平台对接,为当事人提供在线咨询评估、调解、确认、分流、速裁快审等一站式解纷服务,在全省法院诉服质效评估2.013考核工作中长期名列前茅;持续加强与五镇六街司法所的沟通协作,全年受理司法确认案件466件,同比增长21.35%,参与、指导司法所进行书面调解1128件、口头调解1241件,构建便民高效解纠机制;做好道交纠纷集中管辖14试点工作,继续推动与交警部门、各人民调解委员会建立交通事故案件“三位一体”联动工作机制,发布动漫宣传片加强“道交一体化”平台15运用推广,提高办案质效,全年受理交通事故案件4579件,同比下降37.39%,其中司法确认案件1806件,诉前调解2249件,诉前分流率88.56%。
升级“一站式”诉服中心。巩固立案登记制改革成果,97%的案件能在20分钟内完成立案手续;配备专人引导使用自助立案设备;疫情关闭立案场所期间,迅速通过图文和动漫形式告知群众网上诉讼渠道和立案流程,积极推广“海南移动微法院”和跨域立案服务,推动电子诉讼服务向移动端发展,全年受理网上立案申请1138件,跨域立案28件;健全立体化诉讼服务渠道,打造“厅网线巡”16为一体的诉讼服务中心;深化“一站式”文书送达机制17,在2020全国政法智能化建设技术装备及成果展上,“一站式送达”荣获“智慧法院”优秀创新案例奖。
扎实做好防疫及扶贫工作。第一时间成立党员先锋队,组织干警496人次协助挂点社区防疫,做到挂点三无小区零感染;拍摄抗疫主题MV《诺言》,策划“抗疫期间的一封家书”等活动,弘扬抗疫精神。扎实开展扶贫攻坚工作,院领导带头下村帮扶,增强贫困户自我发展能力;龙泉法庭积极配合龙泉镇落实好扶贫工作,帮助10户贫困户实现脱贫,获评“优秀帮扶单位”。
四、自觉接受各方监督,践行司法为民宗旨
自觉接受各方监督。主动向区人大汇报工作,顺利通过区人大对法院审判监督工作专项检查;配合监察机关对法院工作人员进行监督;认真落实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制度,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委会6次;扩大人民陪审员参审范围,陪审员参审案件7377人次;加强与新闻媒体互动,接受舆论监督,畅通民意沟通渠道;接待当事人来信来访170件次,引导当事人合理行使诉权,促进争议实质性化解。
确保司法开放透明。及时发布法治资讯,认真贯彻“谁执法谁普法”工作理念,多渠道宣传民法典,拍摄庭审、普法节目6期,组织法制宣传活动6次;大力推进司法公开四大平台建设,通过手机短信自动推送案件流程节点,依法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直播庭审2790场次,累计225.78万人次观看;裁判文书上网8218篇,上网量全省第一;举行法院开放日活动,邀请公职人员、学生旁听庭审6次237人,零距离感受阳光司法;选派业务骨干担任区属五所学校“法制副校长”,送法进校园。
升级便民利民服务。疫情期间推动导诉、立案、交退费、保全、庭审等全部诉讼事务网上办、掌上办,努力实现当事人诉讼“零跑腿”,共集中退费1162.63万元;规范诉讼费减、免、缓程序,积极保护弱势群体诉权,共对2259件案件的困难当事人减免缓收诉讼费22.6万元,体现司法的人文关怀;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对31件案件的53名困难申请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04.38万元,切实将司法为民落到实处。
五、加强综合素能建设,全面提升队伍素质
加强党的建设。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通过“三会一课”、支部书记上党课、主题党日活动、党务工作专题培训班深化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站位;通过“青年大学习”、主题团日活动、“龙法青团”青年之家等多种形式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在机关党委的带领下,工青妇全面发展,团总支被评为“2019年度海口市五四红旗团支部”。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真人真事改编的微电影《阿海》18在第七届全国法院微电影微视频金法槌评选活动中荣获百优微电影奖。
加强法院基础建设。任用11名部门副职干部,推荐3名院领导人选和3名副科级领导干部人选,选调4名干部,招录6名公务员、7名聘用制书记员;加强组织建设,完成党支部、工会和妇委会换届工作;严格落实干部管理及任职回避制度,实行常态化管理,确保司法公正。推动新审判综合大楼建设,已获省发改委批复调整概算,项目已恢复施工。
加强司法能力建设。采用庭审语音识别、“法信”智能推送等应用,为法官办案提供智能辅助;加强干警业务学习培训,重点学习民法典,提高专业素能;在年度全省法院优秀裁判文书评选中获优秀组织奖,5篇文书获奖;积极调研服务审判,被省高院评为“2017—2019年度《特区法坛》优秀集体”,一名同志调研论文获评“全国法院第三十二届学术讨论会三等奖”。
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积极配合最高院、省高院开展审务督察专项整改整治及市委第十一轮巡察工作,对发现的问题立整立改,进一步提高制度建设和办案能力水平;贯彻落实“三个规定19”,严防“干预司法”行为,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让失责必问成常态,进行领导干部谈话提醒12人次,打好“预防针”,筑牢“反腐墙”。
过去一年,我院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共获得国家级表彰6次,区级以上表彰32次,但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不足:一是与新时代新任务新要求相比,司法能力、司法作风等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案多人少和人员流失问题不容忽视,干警常年超负荷工作问题应引起高度重视;三是改革创新力度有待加强,审判质效尚有提升空间。
2021年工作计划
2021年是建党100周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之年。我院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充分履职尽责,依法维护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海南自贸港建设,提供司法保障。
一是能动司法,全力服务发展大局。严厉打击扶贫领域的职务犯罪等各类刑事犯罪,深入开展扫黑除恶常态化、新一轮禁毒三年大会战,让人民群众收获更多安全感;保障常态化疫情防控,妥善处理涉疫情相关案件;积极探索服务保障“六稳六保”具体措施,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强府院联动,加大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力度;健全切实解决执行难长效机制,强化公正规范文明执行。
二是改革创新,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积极探索司法监督制约、审判执行工作方法和后勤管理等方面的新模式新方法,用改革创新推动审判质效提升;继续深化司法责任制和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加快智慧法院建设,实现“互联网+司法”的高度融合,高效服务人民群众;积极服务市域社会治理和乡村振兴,扛起龙华高质量发展的司法担当。
三是强基固本,彰显司法为民情怀。认真落实《全省法院队伍素能建设五年规划》,着力提升业务工作、管理工作、解决问题和均衡结案四种能力,锤炼过硬司法本领;切实贯彻实施《民法典》,大力践行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新审判综合楼建设,争取建成全省一流的标准化现代化智能化审判综合楼,并依托新审判楼构建党委领导下各部门积极参加的多元解纷机制,为人民群众提供质量更高、效率更快、成本更省的司法服务。
四是忠诚担当,保持清廉政治本色。把牢政治方向,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化政治理论学习,以政治建院引领法院各项工作;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确保党委各项决策部署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落实;巩固审务督察和市委巡查成果,严格执行“三个规定”,深入推进队伍教育整顿,建立常态化监督管理机制,努力实现司法清明;主动接受各方监督,自觉汇报工作,认真听取意见,不断改进法院工作。
各位代表,做好今年人民法院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要站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历史起点,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坚定信心,以实干笃定前行,为加快建设海南自贸港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以优异业绩向建党100周年献礼!
报告有关注解
1.全省法官人均收结案数:全省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248324件,结案231370件,法官人均收案226件、结案210件。
2.全省首例虚假销售口罩诈骗案:2020年1月,被告人夏某趁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口罩紧缺之机,在无口罩货源的情况下,以卖口罩为幌子,在微信朋友圈及群聊中发布兜售消息,先后骗取15名被害人人民币9245元。该案是我省首例虚假销售口罩诈骗案。钟文渊院长亲自担任审判员,案件以远程视频的方式公开开庭并当庭宣判。最终夏某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
3. “倡导公序良俗”:家住海口市龙华区的刘某现年87岁,妻子85岁,育有一子一女。刘老夫妇年事已高,患有多项疾病,需要有人随时照料。自2003年起,刘老夫妇的儿子就对父母不闻不问并拒绝支付赡养费。气愤之下,刘老夫妇将儿子告上法庭。本院经审理认为,尊老敬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赡养父母是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依法判决儿子每月向父母支付赡养费,而且每年应至少要看望父母一次。经法官耐心教育,儿子认识到错误并表示会严格执行法院判决。该案写入海南省高院、海口市中院年度工作报告。
4.全省法院行政案件异地管辖改革:从2018年7月1日起,海口地区基层法院开展行政案件跨行政区域异地管辖改革试点。试点改革内容包括原由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管辖的一审行政诉讼案件,由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管辖;原由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管辖的一审行政诉讼案件,由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法院管辖。2020年5月1日起,海南全省法院实施行政案件跨行政区域异地管辖改革,改革目的是在现行法律框架内实现司法审判区域与行政管理区域的物理分离,从而有效破解行政诉讼“立案难”“审理难”“执行难”问题,依法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
5.涉省机关海府大院专项征收案:省机关海府大院改造项目是省委省政府确定的一项民生工程,该项目改造工作已进行两年多,仍有极少数长期滞留户拒绝签约,严重影响社会公共利益,美兰区政府于2020年12月1日向本院提出申请,请求执行其2020年11月29日作出的《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本院立案受理后,依法进行了审查,迅速作出准予执行裁定。收到裁定后,长期滞留户陆续与政府达成协议,项目得以全部拆迁完毕。该案体现了法院为推进海南自贸港建设的司法担当。
6.林某拒执案:申请执行人黄某某和被执行人林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过程中,本院发现林某在判决生效后已出售涉案房产且已过户至案外人名下,遂立即将林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通过“今日头条”弹窗在其“熟人圈”曝光。林某被曝光后到案履行了部分案款后反悔不再履行。本院遂决定对林某司法拘留15日,林某仍明确表示不会再履行。本院遂将林某涉嫌拒不执行判决罪的材料移送至海口市公安局龙华分局,龙华分局对林某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在“拒执罪”的强大威慑下,林某家属主动联系法院偿清剩余案款。本院基于人性化执法的角度,结合案件实际履行情况,促成双方当事人积极和解,申请执行人向林某家属表示谅解并作出了书面材料。基于此,龙华区检察院对其作出了构成拒执罪但相对不起诉的决定。本案是一起通过“拒执罪”的强大威慑,顺利执结的典型案件,既体现了执行的力度,也体现了执行的温度,因而入选海南法院2019年度十大典型案例。
7.“六稳”“六保”:“六稳”和“六保”统一于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的重要内容,是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正确策略和方法。“六稳”是指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工作;“六保”是指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保粮食能源安全、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保基层运转。 “六稳”和“六保”中“六稳”是大局,“六保”是前提,体现稳中求进、危中寻机的战略定力。
8.“留水养鱼”:是指鉴于疫情期间部分企业出现资金困难,为了共度疫情难关,在征求申请人同意的前提下,对确有经营困难的被执行人灵活采用留存部分经营资金、允许分期支付、适当延长执行时间等措施,为困难企业生存发展留下余地。据统计,疫情期间本院以“留水养鱼”的方式促成79家企业111宗案件达成执行和解,标的价值超过1.58亿元。
9.保全、鉴定集约化: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保全鉴定服务窗口,探索由一个部门归口管理,完善业务标准,优化保全联动机制建设,统一鉴定委托工作平台。
10.林宏业法官:该同志2017年共受理案件1052件,结案1047件,结案率99.52%;2018年共受理案件1307件,结案1296件,结案率99.16%;2019年共受理案件1093件,结案1089件,结案率99.63%;2020年共受理案件1079件,结案1051件,结案率97.41%,连续四年受理案件突破千件,居龙华法院法官个人办案数第一。所办案件没有一件被当事人投诉举报,并且多次收到人民群众送来的感谢锦旗,为平安龙华作出巨大贡献。为表彰先进,激励队伍,2020年12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决定授予其“全国法院办案标兵”称号。
11.“分调裁审”:指分流、调解、速裁和审判,其中“分流”包括诉前事务分流和案件分流;“调解”是由特邀调解组织和特邀调解员组成调解后台,设置诉前调解窗口,根据案件类型委托其进行调解;“速裁”是成立简案速裁团队,实现“简案快办”;“审判”指对前三个阶段无法调解、办理的案件按照正常诉讼程序进行审理。
12.在线调解平台:该平台由最高人民法院开发,能够集合法院的审判调解资源和全社会的纠纷化解资源,共同做到纠纷在线调解。当事人可以通过线上申请,由人民法院组织在线调解,对达成的调解协议可以线上签字,申请司法确认等。
13.诉服质效评估2.0:诉讼服务质效评估指标体系2.0版是人民法院提升审判质效,推进审判体系现代化的重要考核指标项目。涉及的多元解纷、分调裁审、立案服务、审判辅助、涉诉信访五大业务模块74项考核指标的计分规则和得分要求。在全国法院诉讼服务质效动态考核中,海南高院长期位居全国第1名,全省法院平均得分稳居全国前10名,本院在全省法院中长期名列前茅。
14.道交纠纷集中管辖:为深化跨行政区划法院改革,着力构建普通类型案件在行政区划法院受理、特殊类型案件在跨行政区划法院受理的诉讼格局,从2020年3月1日起,海口市辖区法院受理的金融纠纷、劳动争议、交通事故纠纷和物业纠纷四类一审民商事案件分别由美兰区法院、秀英区法院、龙华区法院和琼山区法院试行集中管辖,试行期一年。
15.“道交一体化”平台: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简称“道交一体化”)平台由最高人民法院牵头,与公安部、司法部、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共同搭建、共同应用,于2020年5月开始在全国范围推广使用。道交一体化平台运用大数据加强预防和化解道交纠纷,努力实现责任认定、理赔计算、在线调解、在线鉴定、在线诉讼、一键理赔等业务的信息共享和在线处理,实现道交纠纷的全程可视化、阳光化快速处理和化解。坚持以审判为中心,加强诉讼与调解的衔接,统一证据规则和赔偿标准,探索电子送达,通过在线鉴定创新公开透明的委托鉴定机制,实现一键快速理赔,真正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提升纠纷解决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16.“厅网线巡”:进一步健全诉讼服务大厅、诉讼服务网、12368热线、巡回办理“厅网线巡”立体化诉讼渠道,推动实现诉讼服务一站通办、一网通办、一号通办、一次通办,让各类当事人都能在“少跑腿”中享受到高品质的诉讼服务。
17.“一站式”文书送达机制:智慧一站式司法文书送达数据平台服务是龙华区法院为了提高审判质效,依托中国联通大数据及其服务,为审判工作提供“托底式”文书送达服务,建立“审送分离”新模式,率先在全省开启“一键点击”六种送达方式的工作模式,实现送达工作线上线下全流程智能化操作,保障送达程序、缩短送达时间,提升审判质效。有效缩短案件平均送达时长和外出送达时长,减少了公告上刊时长,取得了良好的送达效果。
18.微电影《阿海》:根据本院已故法官吴育海生前事迹改编。吴育海法官出生于1971年,是龙华区法院新坡人民法庭原庭长,1994年7月进入新华区法院(现龙华区法院)工作以来,始终扎根基层,驻守审判一线,用实际行动诠释了基层法官的责任与担当,用敬业与温情践行着“公正为民”的铮铮誓言。2019年3月4日,吴育海当天连开了4个庭审理了5起案件,下班回家后因工作劳累,于当晚不幸猝死,年仅47岁。2019年4月,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给吴育海同志追记个人二等功。2019年6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追授吴育海同志“全国优秀法官”称号。2020年1月8日,吴育海同志被人民法院报评为2019年度人民法院十大亮点人物。
19.三个规定:是防止内外部人员干预过问司法案件的三个规范性文件,包括2015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同年3月中央政法委下发的《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同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案件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该“三个规定”为人民法院防止内外部人员干预司法、以案谋私、利益输送架设了全程留痕、依法追责的“隔离墙”和“高压线”,为人民法院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公正廉洁司法提供了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