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枝、王海岸:
本院已依法立案受理原告五指山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南圣信用社诉被告卓枝、王海岸、黄松、邢少珍、黄照庆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原定于2018年7月23日开庭,因被告黄照庆未及时联系到,开庭时间需要更改,现向你们公告送达传票,具体时间如下:开庭时间为2018年9月19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请你们按时到庭参加开庭,逾期不到场参加开庭则按缺席审理。
二〇一八年七月十九日
联系人:书记员朱韫颖 1897617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