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琼海市人民法院公告(2024)琼9002行初9号

发布日期: 2024-02-28 来源:

海南省琼海市人民法院

公告

(2024)9002行初9号

曹岩、孟丽杰

本院受理原告付秀芳诉被告琼海市公安局城北派出所、琼海市人民政府、第三人曹岩、孟丽杰、邱继宏、邱继勇不履行法定职责及行政复议一案,因你地址不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及开庭传票。原告诉讼请求:1.依法判决被告一琼海市公安局城北派出所撤回其于2023年6月30日所作出的不予调查处理告知书;2.依法判决被告二琼海市人民政府撤回海府复决〔2023〕60号行政复议决定书;3.在认真查清案件事实后,重新对本案件出处理。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送达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二〇二月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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