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增强人民调解员的法律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提高多元解纷纠纷的效率,推动诉源治理工作的有效开展。近日,秀英区法院协同区司法局,推出人民调解员轮岗交流实施方案,由秀英区司法局下辖的8个司法所,以3个月为一次轮岗培训周期,每期由2个司法所各指派1名专职人民调解员到区法院轮岗交流学习。
该项轮岗交流机制具有积极意义:一是有助于提升人民调解员的业务能力。轮岗学习侧重于提升人民调解员在法律素养方面的不足,通过调解员到法院学习,由法官面对面指导,将有效提升调解员法律业务知识、丰富工作经验。二是增强调解员队伍活力。法院将按照规定采取“以案定补”模式给予轮岗学习的调解员一定的调解补助,进一步调动调解员工作积极性,形成良性的轮岗交流工作模式。三是充实人民调解员人才储备。通过轮岗学习,有助于在辖区建设一支政治合格、熟悉业务、公道正派的人民调解员队伍,为诉源治理工作输送具备专业素质的人民调解人才。四是优化调解工作流程与效率。调解员在轮岗学习期间,将有机会参与多种类型案件的调解,并有机会随时旁听案件庭审,有助于快速提升调解能力、规范调解行为,不断优化诉前调解工作模式和流程。
下一步,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法院将继续贯彻司法为民的工作理念,发挥人民法院与司法局的合力作用,加强对人民调解员的业务培训,继续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提升人民调解员的综合素质与法律专业知识,为人民调解筑牢根基,为人民法院诉源治理工作和自贸港建设积极贡献多元调解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