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在基层·故事
□本报记者张英 刘少珠 杨希强
“找了好几年,终于找到人了。” 海口市龙华区法院执行局局长林梅意一边告诉记者,一边整理着案卷,“一会被执行人黄某要来法院,如果还不履行承诺,那我们就要依法将他采取拘留措施了。”
法院执行面临着“人难寻、物难找”的困境,一些被执行人能躲则躲、能逃则逃,执行行动常常繁琐而又艰难。
今年1至8月,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收案3797件,同比上升46.66%,人均收案已突破460件,这一串数字背后,是执行员们像一个陀螺不停地旋转,用行动坚决对“执行难”说“不”。
耐心调解
被执行人承诺交付赔偿款
9月14日早上8点半,记者在海口市龙华区法院执行局见到早早来到办公室的林梅意,并有了上述一番对话。
8点50分,林梅意不停看着手表,既激动又焦急,激动是因为压了多年的执行案子终于要有结果了,焦急则是担心被执行人再次爽约。“面对法院的裁定,被执行人多次传唤不到,上门找人也难觅踪影。”林梅意告诉记者。
9点10分,被执行人黄某终于赶到了龙华法院,刚进执行局办公室,嘴里就不停说:“我没钱,找我来也没办法。”林梅意停下手里的工作,给黄某递了一瓶水,安排他坐下后,耐心给他做起了思想工作:“一旦构成刑事犯罪留下案底,对你的前途将产生影响,你也是当爸爸的人了,不能因为自己的过错让孩子以后受累啊。”
经过林梅意半个小时的调解,黄某沉默许久,终于开口同意办理手续,承诺先将拖欠的1万元交给法院,之后每月交付500元,一旦食言则由法院依法处置。
清理积案
再次恢复执行
调解完毕,林梅意向记者详细讲述了事情原由。
2007年10月17日,年仅7岁的小洁因道路交通事故,不幸成了一名左踝关节背伸、屈曲受限的九级伤残人员。
当时,黄某驾驶一辆重型货车,在海口市城西路因避让前方人行横道过道路的自行车,碰撞并碾压正在人行横道上停候通行的电动车,电动车上乘坐小洁和谭某二人,造成小洁受伤及电动车损坏的交通事故。2009年5月22日,海口市龙华区法院经审理判决黄某向小洁赔偿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45044.86元。判决生效后,黄某却以没有履行能力为由拒不履行,并玩起了“躲猫猫”。于是,小洁的父亲蔡先生申请强制执行。
“经查控反馈被执行人黄某名下无任何财产,又找不到其本人,根据程序只能暂时终止执行。”林梅意说,今年6月27日,在龙华区法院清理积案活动中,这起案件再次恢复执行。
经了解,黄某是屯昌县屯城镇人,于是,林梅意找到了屯昌法院,请他们帮忙找找黄某。两个多月后,屯昌法院就传来了消息。林梅意及同事立即赶往屯昌,当面对黄某进行相关法律法规教育,黄某最终同意9月14日到龙华法院协商。
10点30分,当事人小洁的父亲蔡先生接到林梅意的电话后,带着一面写着“为民办事关怀备至,为民排忧情深似海”的锦旗来到了执行局。
“谢谢法院……连我们都放弃了,没想到法官还能帮我们把钱讨回来……”从林梅意手中接过赔偿款,蔡先生感动地说:“头几天林法官打电话告诉我找到人了,我就赶着去做了这面锦旗。”
公开透明
曝光执行无死角
一边是执行法官磨破了嘴皮,一边是被执行人拒不履行,面对这些“老赖”,龙华法院不再只是通过讲法明理,悉心劝导,而是运用财产申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限制高消费等手段,穷尽一切方法克服执行难。
“我们将‘老赖’信息纳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予以公布,限制其申请银行贷款、乘坐飞机高铁、高消费等权利。”林梅意说,“晒名单”的目的是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信用威慑、惩戒力度,最大限度压缩“老赖”逃避法律义务空间。
此外,对有履行能力而怠于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案件的被执行人,龙华法院采用拘留和限制出境措施,促使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同时加大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的力度,积极与刑庭、公安机关协调沟通,对可能构成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的,将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近五年来,龙华法院已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案件20件,司法拘留84人,将2466名“老赖”信息纳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予以公布。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坚持用足、用活、用好法律赋予的执行措施,切实有效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林梅意对记者说,龙华法院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落实“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工作纲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进一步加大执行工作力度,破解“执行难”。
来源:法制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