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 南 省 文 昌 市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张丽红:
本院受理原告海南博睿欣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张丽红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琼9005民初4093号民事裁定书之一,裁定如下:本案按原告海南博睿欣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不领取则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