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澄迈法院老城人民法庭依托“法院+工商联”机制,联合澄迈县工商业联合会以及澄迈县老城镇商会,成功调解一起两家企业之间的买卖合同纠纷。
据悉,被告A公司因建设位于澄迈县大丰镇的某项目需要,向原告B公司购买建筑材料,B公司按合同约定向A公司提供其所需建筑材料,但A公司未能按时将相应的材料款项付清,经原、被告双方多次沟通协商,未能妥善处理,原告遂将被告诉至老城人民法庭。
充分研判案情后,老城人民法庭承办法官秉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邀请澄迈县工商业联合会、澄迈县老城镇商会相关领导共同参与调解。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对双方争议焦点进行剖析,并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市场主体的角度明理释法;县工商联及老城镇商会相关领导从企业的健康发展以及双方企业未来合作带来的经济收益等角度为企业分析利弊。经老城人民法庭与多部门联合耐心细致的辩法析理工作,原被告双方表示愿意化解矛盾,被告A公司主动提出可以当庭支付110万元货款,剩余款项将在年后支付。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双方现场签订调解协议,握手言和,该案圆满化解。
“法院+工商联”机制有效减轻了企业诉讼压力,促使原被告双方合理化解矛盾。下一步,澄迈法院老城人民法庭将继续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原则,加强与各职能单位、专业组织的合作力度,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为澄迈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法治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