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对职业的信仰和坚守抵挡不住金钱的诱惑时,监管岗位也会演变成犯罪的温床。近日,昌江法院审结一起超市信息员利用后台主管职权以办理虚假退货手续的方式侵占公司退货销售款金额70万余元的职务侵占案件,该院以职务侵占罪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并追缴全部违法所得。
据悉,2014年1月至2016年7月期间,被告人黄某先后担任某公司信息员、后台主管职务,负责系统录入采购货物信息、退货信息等操作,并可上岗收银。2015年12月至2016年7月期间,黄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上岗收银、办理退货手续的职务便利,在收取客户支付的营业款后,录入虚假退货信息,截留与虚假退货款等额的营业款归个人使用。2016年7月29日,黄某将收取的营业款6941元截留用于个人花销,在未办理虚假退货手续平账前即被同事发现。经司法鉴定,2015年12月至2016年7月,黄某取得某公司退货销售款金额为694088.1元。
经查实,案发后被告人黄某的母亲向某公司退还10万元。被告人黄某主动到昌江县公安局投案。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其担任某公司信息员、后台主管期间的职务便利,侵占其所在公司钱款共计701029.1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遂作出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