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澄迈法院依法不公开审理一宗未成年人被指控犯盗窃罪的刑事案件,被告人阿城(化名)因多次盗窃电动车,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罚金500元。
2023年6月上旬,阿城先后4次伙同他人在金江、海口等地盗窃电动车,将电池拆下后变卖,并将变卖所得钱款用来请朋友吃饭、打游戏。后阿城被抓,到案后如实供述了上述偷窃电动车的事实。
开庭前,承办法官对阿城及其父亲进行现场教育,并详细了解了阿城目前的生活情况。阿城表示之前因为年龄尚小,法律意识淡薄,就想着卸一些电动车电池换取“零用钱”用于购物及社交,来满足自己的“面子”,现在自己已经深刻认识到错误,以后会吸取教训,积极改过自新。
庭审结束后,澄迈法院依法向阿城父亲发出一份《家庭教育指导令》,督促其加强对阿城的教育与监管,阿城父亲承诺,今后将对阿城进行严格管教,并加强沟通与关怀,避免他再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承办法官没有想到的是,阿城回家后,向承办法官寄来一封《检讨书》,“检讨书”中,他亲切地称呼承办法官为“法官姐姐”,内容里对自己的行为进行深刻剖析与反思,并反馈了生活近况,朴实的笔触中饱含着对他人和社会真诚的歉意与悔过的决心。承办法官深受感触,再次与其谈心谈话,对其积极检讨自身犯罪行为、积极改正的态度予以肯定,同时也告诉阿城,今后若有生活、学习上的困难可以随时向“法官姐姐”倾诉,“法官姐姐”会尽最大力量对其进行帮助。
一份来自“青春”的忏悔,不仅代表着迷途少年的觉醒与回归,也体现了法院的司法温情与“护苗”成效。下一步,澄迈法院将继续把“教育、感化、挽救”方针贯穿于未成年人审判工作全过程,并持续延伸判后帮扶帮教、家庭教育指导、心理疏导等工作,以司法温情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