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南省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发布《关于命名一星级海南省青年文明号的决定》《关于命名第18届海南省青年文明号的决定》,琼海法院塔洋法庭、博鳌法庭荣获“第18届海南省青年文明号”称号,塔洋法庭同时荣获“一星级海南省青年文明号”称号。
近年来,塔洋法庭、博鳌法庭青年干警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把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作为凝聚干警、团结干警、培养干警的有效形式,通过线上审判、法律宣传、志愿服务、推动多元解纷、助力乡村法治建设等活动不断积累经验,优化司法服务,各项工作取得新突破。
塔洋法庭、博鳌法庭充分发挥派出法庭作为司法为民前沿阵地的优势,建立“辖区调解员网络”制度,依靠群众化解矛盾纠纷。加大委派调解和司法确认力度,推动矛盾纠纷诉前化解。积极推动乡村法治建设,与地方党政机关、检察院、司法局、公安局联动,在潭门镇挂牌“潭门镇乡村法治联动服务站”,助力地方乡村法治建设。积极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疫情期间,干警自愿加入志愿服务队伍,入户开展排查及宣传防疫知识。大力开展法治宣传工作,送法进乡村、进校园,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的司法需求。
获选“一星级海南省青年文明号”、“第18届海南省青年文明号”,不仅是一种荣誉,更是一种责任,塔洋法庭、博鳌法庭将继续发挥青年文明号引领作用,始终保持昂扬向上、努力拼搏的奋进姿态,不断提升自我要求,勇于担当作为,全力服务和保障当地经济发展,展现法院青年干警的良好精神风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