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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执行效率高 人民满意锦旗扬

发布时间: 2018-08-02 【字体:
为感谢海口中院执行法官的高效执行,7月30日上午,两宗执行案件申请执行人张强、符小宝和代理人共同将一面印有“出击神速为民解忧、执法如山为民办事”的锦旗送到海口中院,专程向案件的执行法官袁文表达由衷的谢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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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5月10日,海口中院分别立案执行申请人张强、符小宝与被执行人海南某公司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生效裁判文书确定海南某公司应支付符小宝逾期交房违约金等费用合计13.51万元,应支付张强逾期交房违约金等费用合计16.95万元。两宗案件都由执行法官袁文承办。执行过程中,网络查控未能查找到被执行人财产线索,被执行人拒不如实申报财产,亦不主动履行义务,袁文根据该案的被执行人公司经营范围包含房地产开发项目,申请执行人张强、符小宝的两套房产都源于该公司开发的某楼盘的基本情况,前往海口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查询到该楼盘尚有多套房产均在公司名下待售,依法果断查封了其中一套。得知房产查封的次日,被执行人海南某公司法定代表人主动来法院找到袁文法官,表示会尽快履行给付义务。6月11日,被执行人主动缴纳了两宗案件的执行案款合计30.46万元,请求法院及时解封查封的房产,他向袁文诉苦道,此房产在被查封之前已与买受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但尚未在住建局备案,若不尽快解封,他将面临又一宗违约诉讼。
   申请执行人张强、符小宝被告知立案一个月案款就已执行到位,惊喜不已,在感叹法官执行高效神速之余,共同商量订制了一面锦旗,打算领取案款时当面向执行法官致谢。6月中旬,两位申请执行人实际到院领取案款时,张强挠着后脑勺对袁文说:“我们这两宗案件的执行有两个意想不到,一是没想到案款这么快就能执行到位!二是没想到这么快就能领取案款!我们预计7月底可以领款,所以订制锦旗时落款时间是7月30日。锦旗先保留在我那,到7月30日我们再来致谢。”袁文法官连忙摆手婉拒,“这只是法官的本职工作而已,作为一名执行法官,严格按照最高法院规定的节点要求,才能规范、高效、公正处理每一宗案件,确保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7月30日上午,申请执行人和代理人执意来到海口中院执行局专程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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