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定安县人民法院
公 告
王元德:
本院受理原告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钱塘支公司与被告王元德、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澄迈支公司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2023)琼9021民初71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琼9021民初71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视为送达。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附:案件承办人:朱润妮 (联系电话:089863836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