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澄迈法院执行局收到一封当事人手写的感谢信,“感谢澄迈县人民法院所有的领导和有关工作人员,真正的好法官,为人民服务……”一句句真诚、质朴的言语,体现了执行干警用实际行动赢得了人民群众的认可。
2022年4月,六旬老人文某到澄迈法院申请立案执行,反映被执行人吴某在法律文书生效后未按期归还购房款,并提供被执行人在澄迈县老城镇某小区开设超市的线索。经了解发现,被执行人经营的杂货超市规模不大,且被执行人表示自己还有另一个案子需要履行,目前没有经济能力一次性偿还欠文某的购房款,希望法院能够组织双方达成和解分期还款协议,以便自己能够更好地履行两个纠纷案件。
经核实,被执行人吴某确有其他案子在澄迈法院执行,且在按期履行中。执行干警将被执行人的当前财产情况及核实情况向申请执行人反馈,并站在双方当事人的角度释法明理,经过反复沟通后,被执行人主动履行30000元到该案执行案款专户,以表其主动履行的诚心。申请执行人也体谅被执行人的实际困难,2022年7月,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给予被执行人半年后开始分期履行的宽限期。至2023年底,被执行人吴某如约履行完剩余款项。
纸短情长,真情满满。当事人亲笔所写下的一字一句是对澄迈法院执行工作的认可,也是对执行干警的无形激励。今后,澄迈法院将进一步提高执行质效,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做到知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努力让人民群众真真切切感受到司法的温度与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