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退赔公告

发布日期: 2022-12-30 来源:

海南省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退    

 

被执行人陈天、李有康犯诈骗罪退赔一案【(2022)琼9028执845号】本院已执行到位退赔款共计20002元。经本院多渠道联系,无法与被害人取得联系。截止至2022年12月29日,仍有被害人陈琪飞,金额3000元、张树迎,金额3002元、陈俊亘,金额11000元未认领。因上述被害人未能前来本院领取退赔款项,为充分保障被害人合法权益,现将相关案件情况予以公告。请上述被害人自公告之日起十五日内与本院执行局联系,办理相关领款手续。经本公告满一年无人认领的,上缴国库。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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