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昌县人民法院基本情况

发布日期: 2024-05-10 来源:屯昌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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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院概况

屯昌县人民法院坐落于屯昌县屯城镇兴业横路5号,现有人员编制66个,其中中央政法专项编制64个,事业编制2个,实有在编人员62人,另有聘用人员27人。按照人员分类管理划分,中央政法专项编制60人中,共有入额法官22人,法官助理16人,书记员2人,司法警察7人,其他司法辅助人员 5人,司法行政人员8人。按照职务职级待遇划分,在编人员中共有正处级1人,副处级7人,正科级14人,副科级19人,科员19人,工人2人。


二、工作职责和内容

屯昌县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依法行使审判权,对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依法审理法律规定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审案件。

(二)受理不服本院生效判决、裁定的各类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对其中确有错误的提起再审。

(三)依法审判上级法院交办的刑事、民事、行政等案件。

(四)执行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以及法律规定应当由本院执行的其他生效法律文书和其他市县法院委托执行的案件。

(五)负责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组织本院的调研工作。

(六)负责本院的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负责本院法官等级评定申报工作和本院法警警衔评授申报工作,按照管理权限负责本院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的人事管理事务。负责本院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七)负责监督、监察本院工作人员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及行政纪律情况。调查处理法院工作人员中的行政违纪案件。

(八)负责审判工作中的法制宣传,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宪法、法律。

(九)负责本院的物质装备和有关经费的管理及“两庭”建设工作。

(十)负责法警事务管理工作。

(十一)承办其他由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法院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现任班子成员名单及寸照

1、党组成员、院  长        王再燕

2、党组成员、副院长         郑海旺

3、党组成员、副院长         邱英富

4、党组成员、副院长人选 王素芳

5、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       陈烈煌

6、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       黎家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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