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琼0105执3201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海南云兴康盛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王勇追偿权纠纷一案中,依法查封了被执行人王勇名下位于那大镇中华路南侧恒大名都地下室A区A189的车位〔不动产权证号:20180024708〕。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七条规定,公告如下:
一、本院已对被执行人王勇名下位于那大镇中华路南侧恒大名都地下室A区A189的车位〔不动产权证号:20180024708〕进行查封;
二、本院将依法拍卖或变卖上述查封的车位,限上述车位中的使用人于2024年10月15日前自行搬离,逾期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三、相关权利人可于公告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申报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四、未经本院准许,任何人不得有占据被查封的财产、设定权利负担或者其他有碍执行的行为,否则,本院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九月十三日
本公告于2024年 9 月 19 日张贴
联系人:吕法官 联系电话:0898-68665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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