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琼9030民初1361号
王雪情:
本院受理原告陈运鸿与你离婚纠纷一案,因无法采取直接送达、邮寄等方式向你送达诉讼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3)琼9030民初1361号案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独任庭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4年1月17日下午3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