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9日,习近平总书记对司法改革作出重要指示,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政法战线坚持正确改革方向,敢于啃“硬骨头”、涉险滩、闯难关,做成了想了很多年、讲了很多年但没有做成的改革,司法公信力不断提升,对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上,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报告人民法院司法改革情况,他表示,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认识到当前司法改革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比如,个别地方落实主体责任不力,改革中的一些瓶颈性问题仍然突出,一些改革政策亟待完善,部分改革举措的协同性不足等。
针对当前司法改革面临的新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周强建议,加强相关立法,促进改革成果法律化;加大统筹协调力度,推动健全各部门协调配合、协同推进工作机制,加强对相关部门推进改革的监督,破解司法改革中的瓶颈性问题;加强对司法改革的执法检查和调研指导,及时发现和纠正人民法院推进改革中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意见建议,推动司法改革不断取得新发展。
下一步,司法体制改革将如何进行?可以用5个“进一步”来概括。
进一步深化对改革的认识
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首要政治任务,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引导全国法院干警不断提高对全面深化改革的认识,坚定改革定力,凝聚改革共识。将思想政治工作作为深化改革的有力武器,贯穿改革始终,坚持改革进行到哪里,思想政治工作就跟进到哪里。进一步加强改革政策解读和宣传引导,确保把改革精神讲清楚、政策讲透彻、道理讲明白,主动回应社会关切,传递改革正能量,推动形成全社会拥护支持改革的良好氛围。
进一步抓好改革措施落地见效
切实加强对改革落实情况的督察问效,建立上下贯通、横向联动、逐级督察的工作格局,健全常态化督察机制,着力解决改革推进不到位、措施不落地的问题。加强对司法责任制改革、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等重点任务的督察,完善改革工作台账,对督察中发现的问题列出清单,明确时限,加强督办,确保改革政策精准落地,改革红利尽快兑现。
进一步强化对下指导
积极协调中央有关部门进一步明确相关改革政策,加强分类指导,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全面评估党的十八大以来出台的改革举措,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成功经验。针对一些推进较慢的改革任务,如省级财物统管改革、法官业绩评价、内设机构改革等,出台指导意见和具体方案,确保各项改革政策明确、衔接配套。
进一步加强科技融合
加快推进智慧法院建设,加强信息化、大数据、人工智能与司法改革的深度融合,找准技术与制度的契合点。更加充分利用司法大数据,科学分析法院人员、案件情况,促进科学决策。深度应用并不断完善智能审判支持、庭审语音识别、文书智能纠错、庭审自动巡查等智能辅助办案系统,促进提升审判质效。
进一步提升队伍履职能力
推进法院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确保队伍能力素质与改革的要求相适应,着力提升干警司法专业能力、群众工作能力、科技应用能力和社会沟通能力。完善司法人员招录、培训、交流制度,保障各类司法人员各司其职、各尽所能。健全员额法官进退机制,对能力不适应、考核不达标的员额法官,要及时退出员额,形成法官职业良性发展机制。(王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