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44万逃亡缅甸,事后……——文昌法院审结一宗合同诈骗罪

发布日期: 2024-08-27 来源:文昌法院

努力太累,赚钱太卷

花钱总比赚钱快

急急急!怎么办?

不如利用一技之长,刷刷脸,动动嘴

劝说别人付出高额“投资款”

再上演一出金钱“消失术”

从此走向“致富梦”

……

停停停

这不是发财路,而是犯罪路!

近日,文昌法院审结了一宗合同诈骗罪。


招摇撞骗“套白狼”


韩某是某电器城的员工,日常负责采购、销售、安装电器等事项。2022年5月,韩某由于近期手头紧,便暗暗憋了一个“大招”,找到了四个被害人,声称合作共赢,由四个被害人出钱,韩某出力,合伙投资电器生意,获取高额利润,四个被害人按约定给付了44万余元投资款。殊不知做电器生意只是一个幌子,韩某一开始就只有骗财挥霍的目的,于是韩某在拿到“第一桶金”后,很快便用于赌博和个人消费。后四被害人意识到投资存在问题,在他们的追讨下,韩某陆续归还36万元,仍余8万余元未还,后韩某因无力还款逃往缅甸,随后被遣送回国,无缝对接“刑”程,韩某空口画大饼,空手套白狼,以为便可衣食无忧,最终却身陷囹圄,把自己套牢。


法网出手“定乾坤”


韩某事后后悔不已,认识到靠自己的努力8万块不难赚取,当时却急于求成,剑走偏锋,但世上无后悔药。文昌法院经审理认为,韩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明知自己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仍骗取对方财物,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结合其认罪认罚、如实供述等情节,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2万元,并责令被告人退赔被害人财产。被害人当庭表示接受判罚,后续将积极退赔被害人财产。


火眼金睛“识骗局”


法官提醒,君子均爱财,取之应有道,切勿在金钱上耍“小聪明”、“玩心眼”、“抄近道”,否则终究会得不偿失,你以为的“飞来横财”很可能是“飞来横祸”。历史的长河告诉我们,“毛坯”的人生,无论何时都要靠脚踏实地的努力来“精装”,才能实现“梦想”与“金钱”的双向奔赴。


另外,对于广大投资者来说,诈骗年年有,套路特别多,在投资的时候,要提高防范意识,在商谈合作过程中,要核实对方的身份、企业资质以及对方的履约能力,切忌脑子一热,“一掷千金”。在签订合同时,对合同各项款项进行审核,明确付款期限,交货或者提供服务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妥善保管合同、证件副本、交易往来的短信、微信等相关证据,打造一双“火眼金睛”,才能取得经营的“真经”。



撰稿:何映霓

责任编辑:程婉婉

审稿:何启程 黄丽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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