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临高县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19年工作回顾
2019年,我院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县人大的有力监督、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以及上级法院的具体指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努力工作,开拓创新,为海南自贸区(港)建设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一、依法履行司法职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2019年,我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提高案件质量,努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为全县中心工作服务。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3594件,比上年2753件多收841件,审执3499件,审执率97.36%。
(一)依法审理刑事案件,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二次推进会精神,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打狠打准相结合,落实好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1取得新突破、新成效。公开开庭审理以赵某顺为首的特大跨境电信网络诈骗案,该案涉及被告22人、金额200多万元。深入开展禁毒三年大会战,对涉毒犯罪案件,采取快审快判的高压态势,形成强大震慑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在“6.26”国际禁毒日当天,集中公开宣判4宗8人涉毒品犯罪案件,并邀请县领导、相关单位负责人、在校小学师生近300名旁听。积极开展少年犯回访和巡回审判2活动,被告人郑某因酒驾致伤,不能行走,刑事法官到红华农场其家中公开审理涉嫌危险驾驶罪一案,受到社会公众的好评。
2019年,刑事收案311件,比上年422件少收111件,结案308件,判处402人,结案率99.04%。
(二)依法审理民事案件,服务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民事审判工作以充分运用审判职能调整社会关系,坚持平等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法妥善审理各类民事案件,努力营造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环境。一是重视涉民纠纷案件审理,依法审理房地产行业纠纷、借贷纠纷、农垦体制改革、劳动争议案件,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对本辖区6个房地产项目采取风险防控措施,强化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动态管理,促进房地产开发企业规范市场行为,积极探索商品房买卖纠纷的诉调对接3机制,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和债权人权益。二是加大民事案件调解力度,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化解矛盾,促进和谐。三是深入推进家事法庭4审判方式改革,促进家庭和谐。新盈法庭率先向离婚纠纷当事人出具离婚证明书5,这是从审判实际出发,充分考虑当事人的感受,推进家事审判改革中不断深化便民利民的一项新举措。
2019年,民事收案2256件,比上年1763件多收493件,结案2200件,结案率97.52%,调撤1226件,调撤率55.73%。
(三)依法审理行政案件,促进政府依法行政。一是注重保护诉权,畅通行政渠道,及时化解官民矛盾,充分发挥行政审判作为官民矛盾“减压阀”的作用。二是严格履行司法审查职能,积极引导群众通过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诉求,并探索通过协调方式处理诉讼案件,促使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我院审理易某诉临高县公安局户籍行政登记纠纷一案,经承办法官引导和组织协调,易某提交了户籍更正必需的材料,公安局进行更正并协助办理户籍迁出事宜,易某自愿撤回起诉,案件得到圆满解决。三是树立大局意识,妥善审理涉及重点项目土地行政纠纷案件,确保政府中心工作顺利推进。
2019年,行政收案65件,比上年44件多收21件,结案63件,结案率96.92%。
(四)加强执行工作,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按照上级法院的工作部署,集中开展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成果专项执行行动,努力向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迈进。加大对被执行人财产查控力度,实现对被执行人房地产、车辆、银行账户等信息全面查控,有效破解“执行难”问题,提升司法公信力。设立“老赖”曝光台、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开展突击执行行动、加大宣传力度等多种措施,惩戒震慑“老赖”;利用查封、扣押、冻结、司法拘留等强制手段,对失信被执行人果断出击,解决了大批执行难案。不惧酷暑连续两天,强制执结北京某公司申请执行郑某土地纠纷案,拆除591平方米的房屋及4台超重的织网设备,把司法权威和温情送给申请执行人。同时,强制执行一批排除妨害纠纷案,捍卫了法律的尊严。加大对涉黑恶和刑事罚金6的执行力度,定期研究案件执行情况,督办执行进度,做好财产调查工作,全年受理涉黑恶执行案件4件。
2019年,执行收案962件,比上年524件多收438件,执结928件,执结率96.47%。
(五)推进立案登记制7,提高诉讼服务水平。积极推进立案登记制改革,使人民群众寻求司法救济的渠道更加通畅,使当事人对诉讼权利的行使更加便捷,让更多的社会矛盾在法治的框架内得到化解。通过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建设、集中清理涉法涉诉信访积案活动、强化信访制度建立和落实,畅通权利救济渠道,有效化解涉诉信访矛盾。积极推进网上立案8和跨域立案9,降低当事人的诉讼成本,提高诉讼效率。
二、狠抓队伍建设,塑造法院良好形象
努力推进法院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为审判事业科学发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一)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作为第二批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单位,在县主题教育领导小组的具体指导下,院党总支和各支部,全体党员、干警按照计划,逐步开展各项活动。党组理论中心组先后进行5次集中学习,开展3次专题党课讲座,组织干警参观县一大会议会址及廉政警示教育巡回展,召开社会各界人士和全体干警征求意见座谈会,召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进一步引导全体干警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时刻与党中央、省委、县委和上级法院保持高度一致。
(二)加大岗位培训,提高司法能力。加大干警教育培训力度,积极参加省高院组织的各种培训150人次,通过邀请上级法院资深法官授课、召开改判发回重审案件评析会、优秀裁判文书评选等多种形式,加强岗位练兵,着力提升干警司法业务能力。贯彻落实全省法院队伍素能建设要求,分别邀请省高院资深法官讲授“基本解决执行难”和“扫黑除恶”专题,提升审判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提高审判质效,全面推进法院审判工作发展。
(三)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8周年系列活动。党组书记、院长李华敏给全院干警上一堂《守初心担使命,奋力书写法院工作新华章》党课,引导党员干警守初心、担使命,激发干警投身法院审判事业的工作热情,奋力谱写新时代法院工作新篇章。组织党员干警、入党积极分子到中共琼崖一大会址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做新时代法院人”主题党日活动,现场接受革命传统教育,激励党员干警继承弘扬党的优良传统。
(四)举行新任人民陪审员和中层领导干部宣誓,增强荣誉感。召开全院大会向人民陪审员颁发任命书,并面向国旗郑重就职宣誓;对新任职中层领导干部进行任前集体谈话、颁发任命书,带领全体新任职中层领导干部面向国旗进行庄严宪法宣誓。同时,还举行新任法官就职宣誓仪式,全院干警参加共同见证新任法官的庄严时刻,增加法官职业的神圣感。
(五)修订制度汇编,规范内部管理。在2008年《制度汇编》51项的基础上,对该《制度汇编》进行修定,通过各部门广泛参与,全院范围内征求意见,并经院党组会、院审委会、院务会分别讨论通过,最终保留11项,修改23项,废止7项,新建67项,形成共101项规章制度,涵盖法院审判业务、队伍建设和司法政务的方方面面,做到让制度管人管事,规范管理好法院的各项工作。
(六)加强风险防控,确保司法廉洁公正。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深入推进法院反腐倡廉建设,加大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力度,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年初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公正司法的工作环境。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配合省二中院开展明察暗访活动。
三、落实司法改革措施,践行司法为民宗旨
(一)完成内设机构改革工作。按照省委编办核定,我院对原有内设机构和人员进行重新组合、科学配置,由原来的16个内设机构缩减为现在的10个,分别为:办公室、政治部、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管理办公室,新盈人民法庭、多文人民法庭;司法警察大队与办公室合署办公,对外以司法警察大队的名义独立行使职权,调整后的各内设机构相关人员全部到岗,新的工作模式全面开启。
(二)启动法治共建中心10工作。先后在新盈、多文法庭启动法治共建中心工作,成立法治共建中心是多元化解决纠纷的工作举措,联合各方面的调解组织,将诉前调解工作作为化解矛盾纠纷的优先选择,切实化解矛盾纠纷并进行法治宣传,构建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大调解”工作体系。
(二)开展“法律六进11”活动。将一宗贩卖毒品案搬到县第三中学开庭,通过开展法律进校园活动,对在校学生进行法制宣传教育,让学生们了解毒品的危害,以及毒品犯罪的严重后果,使学生们能够珍惜生命,远离毒品。
(三)开展“12.4”国家宪法日12宣传周系列活动。举行公众开放日13活动,邀请学生走进法院,近距离接触法院工作,感受阳光司法;组织法官到海南农垦红华农场进行法律咨询活动,设立咨询台、放置案例展板、发放禁毒和扫黑除恶传单,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四、积极开展扶贫、振兴乡村和双创工作
在做好审判工作的同时,积极开展精准扶贫工作,全院30名干警参与扶贫工作。扶贫工作充分利用好政策,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为包点村庄经济发展寻找出路,提供力所能及帮助。
派一名年轻中层干部到新盈镇洋所村委会当第一书记,两名年轻干警当振兴乡村工作队员,密切配合当地党委政府,及时发现并推动解决乡村振兴中的问题,确保推动乡村振兴各项任务落地见效,确保高质量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在创建省级卫生城市中,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不定期组织干警到包点村庄和街道清洁卫生,创建整洁舒适的生活环境。
过去的一年,面对繁重的审判执行工作任务,全院干警顽强拼搏、努力前行,无私奉献,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的进步,树立了文明司法和司法为民的良好形象。
各位代表,我院过去一年工作成绩的取得,得益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得益于县委的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得益于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也得益于各位代表委员一如既往的关心、理解和帮助,在此,我代表临高县法院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主要是:有些干警工作的创新性不够;内部管理还不够到位,有些工作部署不落到实处;案多人少、法官办案压力过大的问题依然存在,司法改革还需要进一步深入推进;审判作风有待改进,审判质效有待提升。这些问题都有待于我们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以整改,切实改进,把法院的工作推上一个新台阶。
2020年工作思路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收官之年,是海南自由贸易区(港)建设的开启之年。新的一年,我们将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持党的领导,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县委和上级法院的各项决策部署,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为契机,努力开创审判执行工作新局面,以更大的司法力度服务海南自由贸易区(港)建设。
(一)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继续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尤其是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把学习全会精神纳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和中央12号文件精神紧密结合起来,引导全院干警充分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巨大优越性,坚定制度自信,强化制度意识,维护制度权威,切实用全会精神推动审判工作。
(二)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向党委、党委政法委请示报告制度,重大案件、重要事项及时报告请示。以党建带队建促审判,进一步引导全体干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时刻与党中央、省委、县委和上级法院保持高度一致。
(三)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努力完成新一年审判执行工作任务,保质保量,以公平公正、及时高效的裁判,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贯彻落实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二次推进会和全省新一轮禁毒三年大会战工作精神,为高标准高质量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加快推进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四)抓好司法为民工作。牢固树立亲民、爱民、为民的理念,持之以恒改进司法作风。继续探索鱼排法庭、瓜菜法庭,巡回审判、诉调对接、网上立案等便民利民措施,加大诉讼费减免缓及司法救助力度,最大限度方便人民群众参与诉讼。
(五)主动接受各方监督。进一步增强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纪委监委、检察及社会各界监督的意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求真务实的精神不断加强和改进法院工作,推动人民法院工作再上新台阶。
各位代表:新时代必须有新担当、新作为。新的一年,我们将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提出的各项任务,以“一天当三天用”的饱满精神状态和务实的工作作风,忠诚履职,锐意进取,为建设富裕文明美丽临高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报告有关注解
1、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共中央、国务院于2018年1月发出的通知。指出,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2、巡回审判:巡回审判是指人民法院特别是基层人民法庭,为方便人民群众诉讼,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深入农村及交通不便、人员稀少等偏远地区,就地立案、就地开庭、当庭调解、当庭结案的一种审判方式。
3、诉调对接:指矛盾纠纷调处中的诉讼方式与非诉讼方式相衔接。
4、家事法庭:是指一种独立的法庭,一般来说,家事法庭审理的案件仅限于离婚、子女监护与抚养、领养、以及其它与家庭关系相关的事项,如家庭暴力案件中的禁止令的下达。
5、离婚证明书:是指由人民法院为离婚案件当事人制作的,证明离婚案件当事人离婚事实的书面证明。不同于法院的判决书和调解书,在此类证明书上,仅载明双方当事人姓名、身份证号、案号及案件生效日期,隐去裁判文书的其它内容,有效保护当事人的隐私。
6、刑事罚金:是指法院判处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罚金属于财产刑的一种,在中国刑法中是一种附加刑。
7、立案登记制:是指案件受理制度,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深化人民法院改革的意见》提出的要求,改革案件受理制度,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对人民法院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保障当事人诉权
8、网上立案:是指法院通过网络接受当事人提交的一审民事案件的起诉状和相关诉讼材料或申请执行书并在线审查的一种便民方式。
9、跨域立案:是指当事人或诉讼代理人通过选择就近的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向有管辖权的异地法院提交立案申请,人民法院为其提供相应的立案登记诉讼服务。
10、法治共建中心:是基层人民法庭贴近人民群众的便利优势,努力把人民法庭建设成为普法宣传、答疑解惑、诉讼与调解对接的服务群众的法治中心。
11、“法律六进”:是人民法院通过到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单位举办法制讲座、开展法律咨询、巡回开庭等普及法律。
12、国家宪法日:2014年12月4日是中国首个国家宪法日,从10月23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决定》,提出将这一天定为国家宪法日,到11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以立法形式予以确定。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在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处于核心的地位。
13、“公众开放日”:是法院集中举行对公众开放活动,邀请公众代表参观法院办公场所、审判设施、现场观摩庭审与执行活动,征求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等,增进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