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 封 公 告

发布日期: 2019-07-19 来源:


   


本院依据(2019)琼9030民初526号民事裁定书查封了琼中金丰德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如下财产:

编号

财产名称

地址、证号及其他

数量

1

金木棉广场项目A1、A2 、A3栋楼房源共10

 A1栋四单元901房902房、904房;A2栋五单元302房、503房、903房、904房;A3栋七单元601房、801房、903房






上述财产已由有关部门协助本院登记查封,查封期限自   2019年7月19日至2022年718日止(共三年)。在上述期限内,非经本院同意,任何人不得对被查封的财产转移、设定权利负担或者其他有碍执行的行为,否则,本院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二O一九年七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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