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秀英法院少年法庭工作,依法维护好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切实落实陈凤超院长对秀英法院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的要求,秀英法院制定《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的意见》,提出10项意见,对未成年人审判工作进行指导。
一是进一步明确少年法庭的职责定位。认真贯彻落实陈凤超院长的指示精神,以刑事审判工作为中心,以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司法保护为重心,以法庭审理与普法教育紧密结合为轴心,全方位落实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要坚持合目的性、合法性、合理性“三性合一”的司法理念,在新时代、新形势下确定未成年人审判的新定位、新目标、新措施,取得新成效。
二是进一步加强少年法庭审判队伍建设。按照懂业务、擅调研、会宣传、综合素质强的要求,大力加强少年法庭队伍建设,建设一支熟悉未成年人生理及心理特点、热心未成年审判事业、业务素质过硬的专业化法官队伍。
三是推进未成年人审判恢复性司法工作。坚持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工作“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基本原则,落实未成年被告人的司法保护,保障被害人的合法权益,推进恢复性司法。
四是积极推进家事审判。维护婚姻家庭和谐稳定,依法保障未成年人、妇女和老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健康发展。要在家事审判中建立判后回访机制。
五是落实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和司法救助。落实未成年被告人辩护全覆盖制度、合适成年人制度、不公开审判制度、档案封存制度等,落实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依法为民事、行政诉讼未成年人当事人开设绿色通道,提供司法救助,依法保护其合法权益。
六是延伸司法职能。完善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庭前调查制度,为准确适用刑罚和判后帮教提供参考;强化庭审教育,通过庭审教育引导当事人;加强判后回访,继续推进阳光服务基地等帮教方式,使老经验、老做法发挥新作用;加强与区人大、区政法委、区司法局等相关单位的联系,创新帮教方式,拓宽帮教载体,确保判决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七是强化裁判文书人文关怀。根据未成年人的理解能力和心理特点,采取容易被未成年人理解和接受的用语撰写裁判文书;根据未成年人的年龄、心理、成长经历、犯罪原因等情况,制作个性化的“法官寄语”附于裁判文书,突出判决书的教育功能。
八是大力加强未成年人宣传和调研工作。坚持办案与教育相结合,加强未成年人的法治教育,给予特殊群体特殊关怀。大力宣传未成年人审判工作,教育未成年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争取全社会对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的支持。深入研究少年司法工作的规律和理念,推动未成年人审判工作发展。
九是完善少年法庭评价体系。根据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的特点,将庭前调查、判后回访、法治教育等特色工作纳入绩效考评体系,完善绩效考核指标,激发法官工作积极性。
十是落实“三化”建设。按照“三化”落实年的要求,制定未成年人案件庭前调查标准、庭审标准、判后帮教标准、信息化建设标准等,实现少年审判工作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切实推动未成年人审判工作深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