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2024)琼0106执3028号
申请执行人林千与被执行人洪建合、郭冰莹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4)琼0106执3028号】,在执行过程中,依法拍卖了被执行人洪建合、郭冰莹名下位于海口市秀英区长滨四路9号三弦慧府南区1号楼1单元17层1-1701房,买受人朱作涛以最高价1845000元竞得。拍卖成交后,本院已向不动产登记部门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及过户执行裁定书。现买受人已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并已垫付被执行人应当支付的卖方税款55350元,故该款项应当退还买受人朱作涛55350元。如对上述内容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日内向本院提出。
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2024年9月3日
地址:海口市滨涯路53号 承办法官:郑忠东 电话:0898-667837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