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宁市人民法院2015年工作总结

发布日期: 2017-12-06 来源:

 

万宁市人民法院2015年工作总结

 

2015年主要工作

 

2015年是法治建设史上极不平凡的一年。按照省委批准的海南司法体制改革两个《方案》要求,在省高院的统一部署下,万宁法院党组依靠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领导支持,完成了各项改革任务,全体干警以“三严三实”要求担当“司改”重任,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宗旨,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审判职责,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因各项工作成绩突出,我院被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2013-2014年度“全省优秀法院”,兴隆法庭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2013-2014年度“全国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集体”,团支部被团省委评为 “海南省五四红旗团支部”,和乐法庭被团省委评为省级“青年文明号”集体。

一、忠实履行法定职责,严格恪守司法公正

2015年,万宁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3415件,办结3391件,同比分别上升16.79%和16.85%,结案率99.3%,同比提高0.5%。按入额法官计算,人均办案100件,在法官减少21%的情况下人均办案数同比上升47.06%。其中受理诉讼和执行案件3153件,审执结3097件,同比分别上升7.83%和6.72%,结案率98.2%。理非诉案件262件,办结262件。在立案登记制改革后年终收案不得提前关门的严格要求下,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审判工作任务。

依法惩治刑事犯罪,推进平安万宁建设。全年受理各类刑事案件453件,审结440件,同比分别上升3.9%和1.85%。刑事案件占诉讼执行案件比例为14.4%,同比下降0.5个百分点,说明我市治安形势在进一步好转。严厉打击侵权犯罪案件,保障公共安全,审结故意伤害、盗窃、“两抢”、爆炸、强奸等恶性犯罪案件86件120人,有力维护了社会稳定、实现了社会正义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净化政治环境,依法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6件7人,彰显我市反腐决心。严厉打击毒品犯罪,深入开展治毒工作,审结毒品犯罪案件201206人,其中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24人,有力打击了我市毒品犯罪活动,毒品犯罪案件数占刑案总数的比例从往年50%以上回落至44.3%。特别是在省高院包点指导下开展万宁礼纪镇毒品整治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四是加强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和社区矫正工作,判处未成年犯28人,其中判处缓刑8人。

妥善化解民商纠纷,保障市场经济秩序。全年受理民商事案件1884件,审结1860件,同比分别上升3.69%和3.16%,标的额2.841亿元。服务稳增长、调结构大局,审结建筑工程、房地产、金融借款等各类纠纷案件745件,依法判决了海南地恒实业有限公司涉及75人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件。依法平等保护劳动者权利和企业用工权利,审结劳动争议案件85促进家庭和谐,审结离婚、继承、抚养等婚姻家庭案件623件。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审结涉外、涉港澳台案件22件,办理涉外涉港澳台司法协助案件28件。注重保护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合法权益,审结婚姻家庭、人身损害、医疗纠纷等涉民生案件708件。践行和谐司法理念,加大调解力度,民商事一审案件调解撤诉调解撤诉1299件,调解撤诉率69.84%,同比提高7.01个百分点,成功调结了诉讼标的额达1168.045万元的海南中信国安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等一批重大案件,达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社会效果。

依法妥处行政争议,促进政府依法行政。全年受理行政诉讼案件32件,审结25件,同比分别上升100%和75.57%。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在审理重大项目案件中,提前介入化解矛盾,推动行政纠纷的实质性解决。向行政机关提出司法建议3件,促进法治政府建设。严格审查行政行为合法性,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审结的25件一审行政案件中,判决撤销、变更行政行为或确认行政行为违法的6件。既支持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又充分保护了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利益,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理解和支持。

继续强化执行力度,努力破解执行难题。全年受理执行案件784件,执结761件,同比分别上升19.69%18.22%。全面推进执行信息化建设,开通连接全国法院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有效化解被执行人身份和财产查控难题。完善执行联动威慑机制,联合检察、公安开展集中打击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等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向公安机关移送拒执犯罪线索6人,公布失信人黑名单信息46条,成功执结了37件典型规避执行案件。认真开展执行专项活动,以“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活动为契机,3个月内完成了列入清理范围的共计312件涉民生案件的执行工作,执行到位标的611.5739万元,化解了一批执行骨头案。合理运用执行和解,对于不能尽快执行到位的案件尽量促使双方达成延期、分期的和解协议,最大程度保证申请人权益,共和解执行案件205件,和解率达26.55%。

创新优化审判管理,有效提升审判质效。按照“司改”审判管理去行政化要求,及时将适应案件管理审批制的办案系统修改为适应司法责任制的办案模式,完成了审判管理信息系统案号和案件信息业务标准的修订工作。法定审限内结案率98.22%,同比提高0.37个百分点,基本杜绝超审限案件。以“法院开放日”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法院、旁听庭审、监督执行为载体,推进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全年上网公开裁判文书405份,满足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知情权、监督权需求。

二、始终坚持服务大局,着力践行司法为民

按照省、市委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部署,万宁法院不断增强服务大局的责任感和担当意识,服务法治海南和国际旅游岛建设大局。

严控法官员额,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我院严格落实法官员额制,今年2月以考试加考核、全员参加、全程公开的形式,完成了拟入额法官选任,由人大任命了入额法官34人,实现了法院工作人员的分类管理。2015年3月1日后,规定裁判文书均由承办法官独立签发,承办法官对案件要终身负责,在审判权力向法官回归的同时促使法官自觉提升审判质量。要求院领导带头承担办案责任,党组成员全年共收案682件,结案670件,分别占全院总收、结案数的21.63%和21.60%,人均办案113件,超额完成了院领导办案任务。

加强诉权保障,推进立案登记制改革。今年5月1日起全面推行立案登记制以来,我院对依法应当受理的案件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全年立案登记初审案件2197件,同比增长10.99%,其中当场登记立案2103件,占同期全部登记案件的95.79%,当事人诉权得到切实保障,有效解决了“立案难”问题。开通了网上立案及申诉信访平台,诉讼当事人可以通过案件“二维码”查询案号、案由、合议庭成员、开庭日期等基本信息,做到了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大力推进上门立案服务,对行动不便、住所偏远的群众实行法官电话预约上门立案,方便了群众诉讼。

完善诉讼服务体系,努力解决诉讼难问题。继续开展特色便民巡回审判,在原有旅游法庭、瓜菜法庭等特色法庭品牌的基础上,结合我市交通肇事案件多发实际,创设交通法庭、医疗法庭,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司法需求。全年共巡回办案347件次,当场审结案件223件,特色法庭审理案件731件,当庭宣判案件818件,调解案件567件,调解率达69.3%。由于特色法庭工作开展出色,兴隆法庭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集体”,为我省唯一获授该称号的人民法庭;兴隆法庭庭长符浩军被省高院评为2013—2014年度全省优秀法官并记个人二等功。

推进涉诉信访改革,促进依法申诉理性维权。落实信访司法化要求,将涉诉信访导入法治化轨道。修改完善涉诉信访改革的五项制度,确保了涉诉信访平稳有序。全年处理涉诉信访42件次,同比上升17.2%。审结申诉案件2件,没有依法再审案件。继续做好对困难群众的司法救助工作,依法为83名经济困难的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7.7575万元,为符合条件的28件案件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用13.5162万元,彰显了司法人文关怀。

履行和延伸司法职能,服务万宁改革发展大局。深入开展法律服务,做好重点项目跟踪,多次深入所负责的重点企业开展调研,及时提出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保障了投资总额达28837万元的六个重点项目的顺利建设。积极开展“三联三问三解”,法院各帮扶小组走访慰问困难群众42户100多人次,发放救助金、救助物资总值56000余元,帮助他们解决了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大力开展法制宣传,结合案件审理开展国家宪法日等主题活动7场次,发放法制宣传资料5300份,教育群众2.7万人次。

三、全面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司法能力

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推进“司改”试点工作为契机,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着力提高审判队伍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道德素质。

学习“三严三实”,加强政治定力。 今年我院按照中央、省委、市委部署,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对党员法官进行党纪党规教育,深入学习“四个忠诚”、“五个必须”,增强了全体干警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思想认同、政治认同与理论认同,确保了全体干警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以务实的党组“三严三实”专题民主生活会和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进一步凝聚党员共识。把支部和党小组建在庭上,发挥了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弘扬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振了万宁法院推进“司改”和做好年底执法办案工作的信心和决心。

坚持党的领导,以党建带队建。今年以院领导授课、专家讲座等形式组织全体干警集中学习了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提高了党员干警的党性修养,强化了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进一步完善了组织建设,成立了法院工会,选举产生了工会主席和工会委员,进一步丰富、活跃了干警文化、体育生活,提升了干警的精神风貌,增强了队伍凝聚力。继续加强团建工作,法院团支部紧跟法院党组织号召,带领青年干警服务基层取得了突出的成绩,被团省委评为 “海南省五四红旗团支部”,和乐法庭被团省委评为省级“青年文明号”集体。  

加强学习培训,提升司法能力。今年我院继续加大法官的业务培训力度,共组织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参加省高院和省一中院举办的各种专项讲座和业务培训20多次,组织学习各种法律法规30多次;积极同有关部门开展经验座谈交流,召开两次案件专题报告会,邀请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和有关领导到会,听取我院报告,共同对各类案件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提高了我院审判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大力加强人民陪审员工作,新任命19名人民陪审员,人民陪审员总数达到28名。人民陪审员全年参审案件899件,一审案件陪审率28.5%,同比提高2.36个百分点。

落实“两个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法院党组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部门监督责任,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今年初党组成员与各部门分管负责人全部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确立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机制,确保廉政建设与审判业务“一岗双责”两不误,两促进。配备了一名党组成员专门负责纪检工作,尽可能给予纪检监察部门人力、物力方面的工作支持,确保纪检监察部门依法依纪全面履行职责。按照纪委有关要求对廉政风险进行全面排查,排查过程中发现我院1名干警存在参与违纪盈利性活动问题。发现问题后,院党组立即召开党组会议进行研究讨论,成立调查小组协助违纪人员进行整改,并及时向纪委报告整改情况,目前已完成整改工作有关手续。

四、自觉接受各界监督,主动规范司法行为

万宁法院始终把主动接受监督作为公正司法的重要保障,坚持重大事项向党委和人大报告制度,自觉规范司法行为。多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法院工作,认真听取并及时办理代表委员的意见建议。支持、配合检察机关依法履行诉讼监督职责。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评议,通过《政风行风热线》积极与群众进行互动,及时回应网民和社会关切,向社会主动公布法院重大工作部署、活动和工作措施。需要特别报告的是,新华社海南分社、人民日报、法制日报、人民法院报、海南广播电视总台等主流媒体对我院“司改”给予了关注支持,凝聚起全社会支持、拥护“司改”的共识,形成了正能量。

在取得以上成绩的同时,我们清醒地看到,法院工作仍有不足和差距:“司改”已步入深水区,需要综合配套形成合力;司法公信不足,申诉信访尚在高位运行;案多人少矛盾加剧,队伍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审判质量和效率不尽人意,还有很大提升空间;一些法官司法能力不足,担当意识不强,奉献精神不够,司法责任制落实还需凝聚社会共识;廉政建设任重道远,“六难三案”顽症有待继续根治;司法环境尚需继续营造,法治精神尚未深入人心。对此,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16年工作思路

 

2016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和“十三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关键之年。万宁法院将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立足执法办案第一要务,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深入推进“司改”试点工作,进一步提高审判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重点做好五项工作:

一是围绕执法办案中心,增强司法服务大局能力。立足审判职能,准确把握服务和保障“十三五”规划实施的切入点和落脚点,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贯穿执法办案全过程;积极投身于法治海南、平安海南建设,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依法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依法审理在推进结构性改革、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过程中发生的各类案件,维护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市场秩序,护航“全面小康”建设;强化审判管理,利用审判数据加强对审判工作动态的分析,预警审判工作中可能出现的倾向性风险,提前作出应对预案,为万宁建设“滨海旅游城市、清新度假胜地”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二是继续深化司法改革,扎实推进改革任务落实。结合基层法院自身审判实际,大胆探索,勇于担当,稳步推进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加强思想引导与调研指导,对司改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时请示汇报,实现我院司法改革工作平稳有序过渡;在抓好司法体制改革工作的同时圆满完成全年的审判工作任务,切实做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继续完善院领导和主审法官办案责任制,建立院、庭长权力清单制度、真正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

三是全面推进司法公开,切实践行司法便民。充分依托网络、微信、短信、电子触摸屏等信息平台,为诉讼当事人提供形式多样、方便快捷的诉讼服务。积极开展特色法庭创建工作,立足于瓜果、旅游重镇的实际,根据辖区群众居住分散、交通不便、农活季节繁忙等特点,充分运用“旅游法庭”、假日法庭”、“田间法庭”、“夜间法庭”和“瓜菜法庭”便民优势,因地制宜迅速解决案件纠纷,切实减少群众诉累。全面加强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以公开树公信。

四是不断强化廉洁司法,筑牢反腐倡廉防线。严格按照习总书记“三严三实”的要求,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和党风廉政建设,不断改进工作作风;进一步适应司法改革新体制,全面落实院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部门监督责任,积极建章立制;主动依法向人大报告工作,加强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旁听庭审,参与庭审、听证、接访、监督执行等工作;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人民陪审员,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作用;依法接受市检察院的法律监督和人民群众的社会监督,拓宽监督渠道,确保廉洁公正司法。

五是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服务万宁经济发展。紧紧围绕中央、海南省经济工作会议及我市经济发展战略部署,依法审理各类经济纠纷案件,惩治扰乱市场秩序行为,保障万宁经济平稳快速发展。对涉及万宁重点工程、重点项目的案件在坚持依法办事的前提下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积极开展服务企业普法活动,加强与企业的联系和沟通,帮助企业堵塞管理漏洞,提高其依法经营水平,及时提出司法建议,减少和预防经济纠纷的产生。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不断提高队伍素质,为万宁经济健康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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