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秀英法院贯彻落实上级法院关于在疫情期间稳妥执行涉民营企业案件的指导思想及“放水养鱼”的执行办案思路,依法文明善意执行,成功执结6件涉海口某投资有限公司系列案件,涉案金额1600余万元。
海南某投资有限公司是海南省物流行业重点龙头企业,受疫情影响,加之其名下某项大宗土地改制项目进展缓慢,公司合作方无法按原协议投入资金,导致公司财务状况紧张,无法履行法院判决。此系列执行案件中,部分案件资金涉及农民工工资支付问题,申请执行人一度聚众冲击该投资公司办公大楼,并向法院提交了对被执行人进行破产审查的申请,并声称将采取更加激烈的手段,案件处理稍有不慎,极有可能造成十分恶劣的社会影响。
在案件执行过程中,经调查,未发现该企业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在调取该公司2019-2020年度财务报表后,经核实,该投资公司虽在经营,确已负债累累。
考虑到该企业经营状况的特殊性,承办法官薛莹婕决定采取更加积极主动的措施来促成双方执行和解,给涉执企业留下生存空间,给企业争取一定时间进行资金周转,让企业在渡过难关后有能力将案款支付给申请执行人。薛法官向院长甘文萍及分管副院长曹文汇报案情,甘院长在了解案情后,随即向区委进行请示汇报,为该案争取执行和解打下良好基础。同时指定由曹文副院长“包案”协调。后曹副院长带队前往该涉执企业,了解企业经营状况,逐个与债权人进行会谈,分析利弊,向申请执行人告知债权实现存在较高履行的可能性,建议给被执行人一定的时间渡过当下难关。
在院领导及承办法官的积极斡旋、耐心解释下,申请执行人同意法院暂缓对被执行企业进行破产审查,也同意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这样以来大大减少了因破产申请造成的对被执行企业声誉上影响。截止8月9日,6起系列案已全部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企业对院领导及承办法官所做出的努力表达了衷心的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