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一女子何某酒后闹事,辱骂、殴打辅警,甚至抢夺警械,近日,被龙华区法院以袭警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
法院经审理查明,今年5月31日凌晨3时50分许,女子何某与男友饮酒后回到龙昆南路某小区门口,何某看到谢某与出租车司机因车费问题争吵,遂谩骂谢某,二人发生口角后,何某动手殴打谢某。男友将其带离现场时,何某向谢某自报住址。谢某报警后,一名民警与一名辅警赶到现场处理。民警和辅警带谢某一同来到何某的住处,准备向何某了解情况时,何某情绪激动,并拉扯谢某。民警为防止事态升级便指派辅警在原地看管何某,民警先行将谢某带至楼下。不料,何某情绪激动,辱骂辅警,并动手殴打辅警面部、手臂等部位,抢夺辅警所佩戴的警械,致辅警手臂被抓伤。辅警与何某的邻居一同将何某控制。何某随后被带回金宇派出所接受调查。
据悉,何某曾因犯危险驾驶罪被龙华区法院判处缓刑,并处罚金2000元。龙华区法院经审理认为,何某暴力攻击正在执行公务的人民警察,妨碍人民警察执行公务,其行为构成袭警罪,应予惩处,依法判决何某有期徒刑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