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我院按照省委、县委和上级法院的司法工作部署,以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省法院院长会议精神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努力让人民群众从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工作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工作主线,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全面加强法院队伍建设,积极稳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为乐东的经济发展、社会和谐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审判执行工作进一步加强
我院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实事求是地完成了本年度的审判执行工作任务。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共受理各类案件2548件(含旧存27件),结案2446件,同比上升了19.91%和16.59%,结案率96.0%。同比下降2.73个百分点。
(一)依法严惩刑事犯罪,有效维护社会稳定。始终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全年共受理刑事案件410件,收案同比上升10.66%,结案394件,结案率96.1%。
一是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利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犯罪案件。共审结“两抢一盗”、故意伤害案件68件86人,维护社会稳定。认真审理职务犯罪案件,共审结贪污、受贿案件等4件6人,有力推动反腐败斗争。依法从严打击毒品犯罪,积极开展涉毒违法犯罪专项活动,共审理毒品犯罪92件83人,有效遏制毒品犯罪高发态势。严厉打击滥伐、盗伐林木等危害生态文明、破环环境资源类犯罪,共审结此类案件35件43人。
二是做好新型刑事案件的审判工作。今年我院在乐东监狱公开宣判首例破坏监管秩序罪,乐东监狱1000多名服刑人员旁听庭审,起到了强大的震慑作用。在国家严厉打击食品安全犯罪的形势下,首次受理了2起在米粉中添加硼砂的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犯罪案件,有力地维护了乐东食品安全生产秩序。
三是严格规范缓刑、免刑的适用。共适用缓刑、免刑21人。所有职务犯罪缓、免刑的适用均上审委会讨论决定,报上级法院审查,避免过多适用缓刑、免刑的负面影响。集中开展清理判处实刑犯罪未执行刑罚专项活动,共清理暂予监外执行及时收监执行案件3件3人次。
四是认真执行“教育、感化、挽救”方针,继续抓好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审理工作,共审结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0件13人,其中对4名初犯、偶犯的未成年犯罪判处缓刑,为矫治失足青少年创造有利条件。
(二)妥善处理民商事纠纷,护航县域和谐发展。充分发挥民事审判职能调整社会关系,化解矛盾纠纷。全年共受理民商事案件1187件,同比上升了20.16%,已结1124件,结案率94.69%。
一是重视涉民生案件的审理。依法稳妥审理劳动报酬、人身损害、医疗、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属权、侵权等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案件201件。注重规范民间借贷行为,审理民间借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268件,保障金融秩序、实体经济健康有序发展。依法审理涉“三农”案件,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推动新型城镇化建设,共审理土地承包、土地侵权、宅基地纠纷、种植养殖回收合同案件310件。妥善审理涉及婚姻家庭、抚养赡养、遗产继承、邻里纠纷案件274件,促进家庭和谐,维护社会稳定。
二是注重创新调解方式,进一步加大民商事案件调解力度。积极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推行电话调解、“上下联动、多方参与”的社会化调解、巡回法庭巡回调解、送达调解等多种方式,加强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努力提升调解质效。今年以来,我院共调解结案294件,撤诉208件,调撤率44.58%。
三是加强巡回办案,就地化解纠纷。利用“假日法庭”、“午间法庭”、“车载法庭”等多种方式开展巡回审判,采取送法下乡、服务上门的方法,做到即告即立、即立即审、即审即裁,提高审判效率。2016年,共组织巡回办案31次,现场调处案件114件,实现诉讼标的417.25万元。
(三)监督支持依法行政,助推法治政府建设。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审理涉及“多规合一”改革、违法建筑拆除、海岸线整治、黄流商贸城改造以及西环高铁等重大项目案件中,提前介入化解矛盾,推动行政纠纷的实质性解决。今年共受理行政案件24件,收案同比下降7件,审结24件,结案率100%。
(四)努力破解执行难题,坚决维护司法权威。共受理执行案件878件,结案855件,收案数同比上升44.48%,执结率97.38%,执行到位标的额2748.214万元,执行到位率41.72%。
一是坚持以破解“执行难”为导向,扎实开展“百日执行会战”,用足用活强制措施,提高执行效率。坚决将拒不履行生效裁判义务的被执行人一律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定期通过公告、电视、网络等方式进行公开曝光,对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依法进行司法拘留,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局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今年以来,共将69名被执行人列入失信人名单,依法拘留4人次。二是健全社会联动威慑机制,积极运用网络司法查控平台查控被执行人财产,提高执行工作效率。今年来,通过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725人次,冻结59被执行人存款金额1348万元,财产查控准确及时,办理程序快捷便利,执行工作效率明显提高。组织清除、拆除、排除妨害集中强制执行8次,有效保障胜诉人权益。三是认真开展执行案款清理工作。我院暂存执行案款共30笔,共计4856760.70元。截止至2016年11月,暂存款共计发还29笔,共计发放4731253.10元,发还款额比率97.4%。四是开展司法救助工作。2016年,发放司法救助资金37万元,及时解决申请执行人实际困难。
(五)强化立案信访工作,保障合法诉求。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坚持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原则,方便群众诉讼。2016年我院立案受理各类案件2521件,同比上升27.13%,当场立案率达到97.4%,有效保障了当事人诉权。积极推进涉诉信访机制改革,推行“诉访分离”。今年来共办理信访件14件,接访当事人380人次。引导当事人合理维权,对当事人的每一件申诉案件,都给予立案复查,切实保障当事人的申诉权利,共受理申诉复查和再审案件6件,审结6件,结案率100%。
二、强化司法能动性,保障我县经济社会发展
(一)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提高服务大局的针对性。认真开展国营农场用地权属争议适用法律调研。配合省委、县委落实农垦改革工作部署,委派1名专委到我县5家国营农场实地调研土地确权情况,提前判研可能进入诉讼程序的土地争议案件,引导我县农场用地确权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解决。
(二)积极参与中心工作,扎实开展精准扶贫。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积极推进扶贫攻坚,把精准扶贫工作作为利民惠民的民生工程来抓,院长、党组成员、驻村干部和“第一书记”齐上阵,2016年投入资金24.7万元用于解决驻点扶贫村18户群众实际困难,目前脱贫10户。同时,我院先后派出5名院领导、21名干警加入县扶贫督查小组,对全县各乡镇村进行督查暗访,确保扶贫工作顺利推进。
(三)化解矛盾纠纷,增强服务实效。加强对拆除“违建”中出现的矛盾纠纷调处,委派1名专职委员协助县委、县政府化解纠纷31件,助推我县规划合一和经济转型升级。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时排查化解有隐患的案件,加强网络舆情的预警和监控,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助力全国“两会”、博鳌会议、澜湄会议期间社会稳定。
三、坚持从严管理队伍,队伍素质进一步提升
我院始终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总体工作思路,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强化队伍的党性意识、法治信念和职业道德操守,推进法院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队伍的理论素养、宗旨意识进一步牢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明显增强。
(一)扎实开展主题教育,提高干警思想觉悟。紧密结合法院工作实际,认真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通过党组书记、支部书记讲授专题党课、开展专题讨论、举办党知识竞赛、重温入党誓词等多种形式组织全体党员扎实学习,坚持以学习教育助推司法改革,强化司法作风建设,树立“合格党员”、“合格法官”的良好形象。把学习教育成效体现在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促进执法办案、提升队伍素质、推进司法改革的实际效果上,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的规矩意识、宗旨意识和责任意识。在二中院辖区法院“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知识竞赛中荣获团体一等奖。
(二)加强机关党的建设,以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坚持以党建带队建促审判总体工作思路,积极探索法院党建工作新路子,抓好党组织建设,完成支部班子换届,支部委员由5名增设到7名,发展预备党员3人。设立党员先锋岗,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我院党支部被推荐为先进党组织,2名党员推荐为优秀党员和党务工作者,激发干警的工作热情。督促党员干警补缴党费,按时完成党费收缴专项检查工作。
(三)加强党风廉洁建设,确保司法公正廉洁。一是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年初对反腐倡廉工作进行部署,层层签订党风廉洁建设责任状,把党风廉洁建设责任制落实到各项工作中。二是强化日常教育,做到警钟长鸣。充分利用每一次全体干警大会和庭务会议,对干警进行廉政警示教育,及时传达上级的文件精神和廉政纪律规定,归纳点评我院审判纪律、工作作风上存在的问题,今年来共召开廉洁教育警示会议5次,增强了干警的廉洁自律意识。三是开展明察暗访,做好谈心谈话工作。纪检监察室、政工室不定期对各部门庭审纪律、窗口形象和上下班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明察暗访,督促干警严格遵守考勤制度和庭审纪律,今年共对2名违反考勤制度的干警进行谈话提醒,对其中1名干警的进行通报批评。四是开展党风政风行风社会评价。与县电视台共同举办了一期党风政风行风热线活动,通过电台直接对话群众,解答法院在落实司法公开、队伍建设方面采取的各项措施和取得的成绩,并公开承诺,努力提升司法服务水平。
(四)加强职业化建设,提高司法能力。加强干警业务培训,全年共组织干警参加各种业务培训21次,培训174人次。利用“三八”、“五四”等节日开展文体活动,丰富干警业余生活;加大从优待警力度,今年共提拔2名年轻少数民族干警为中层副职,招录公务员6人;成立工会、共青团委,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增强组织凝聚力。
(五)做好省高院第二轮司法巡查工作。配合省高院司法巡查组对我院进行了为期一个半月的第二轮司法巡查工作,并针对省高院巡查阶段提出的问题及整改意见和建议,进行了立整立改。
四、积极推进司法改革,不断提升司法水平
严格按照上级法院的工作部署,认真领会、吃透改革精神,教育、引导干警坚决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上来。紧密结合本院工作实际,不折不扣地推进司法改革进程。
(一)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全面推行“谁审理谁裁判,谁裁判谁负责”的司法责任制,突出主审法官和合议庭的主导责任,建立专业法官会议制度,确保了法官独立行使审判权。落实院庭领导带头办案,改革审委会工作机制,确保审判质效。2016年,法官人均办案94.3件,与去年人均77.4件同比上升20.67个百分点。院庭长担任主审法官办理案件1764件,占全院受理案件的75%。2016年,我院共召开审委会7次讨论案件11件,同比分别减少了46.15%和41.17%。
(二)积极探索配套改革措施。一是配合省高院及有关部门做好人财物核对工作。顺利实现法院人财物省级统筹管理。二是初步研究制定了我院工作人员绩效考核方案,确保绩效工资依照工作人员工作实绩,公平合理发放,确保“奖勤罚懒”,鼓励先进的正确导向作用。三是推进内设机构改革。作为内设机构改革试点法院,我院出台了《内设机构改革方案》,根据我院实际,将原有10个内设机构调整为9个,确保试点工作有序推进。四是推进司法雇员制改革。我院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的配置比约为1:0.6:0.4,低于最高人民法院满足司法工作需要1:1:1的比例配置要求。今年11月,我院委托第三方对外购买服务,聘用了8名书记员,缓解审判辅助人员不足的问题。
(三)加强审判管理,促均衡结案。年初根据上年度收案情况,确定我院2016年人均办案数基数,明确各季度均衡结案率和法官个人结案目标,根据法官员额及个人办案比例进行均衡分案。建立法官约谈制和月通报制度,对业务部门、法官收结案情况按月通报,建立业绩档案,将法官办案质效纳入业绩考评,与绩效工资分配直接挂钩,确保实现均衡结案目标。同时严格执行审限预警机制,加强案件流转和审限的监控,确保不出现一起超审限案件。开展案件质量专项评查和裁判文书评查,共评查各类案件50余件,针对案件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分析、整改、总结经验,提升了我院案件质量和法官的司法能力。2016年1-12月,我院审结的各类诉讼案件中上诉354件,同比增长4.4个百分点,其中发回重审数8件,重审率2.26%,同比降低0.11个百分点;二审改判案件为24件(全部改判19件),改判率为6.68%,同比下降2.12个百分点。
五、坚持自觉接受监督,确保司法公开公正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决执行党委决定、决议,坚持重点工作、重要问题、重大事项及时主动向党委汇报请示,确保法院工作的正确方向。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主动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认真抓好审议意见的落实。主动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充分听取代表和委员的意见建议,充分保障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依法履行监督职责。今年共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座谈,参与、监督案件执行17次。主动向政府、政协通报工作,加强与有关部门和新闻媒体的联系沟通,虚心接受各界监督,促进法院工作全面开展。
二是加快推进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以信息化建设为依托,相继建成了视频会议系统、移动协同办公系统、微信掌上办案系统、远程视频接访系统、审判辅助系统、门禁系统。提高了信息化水平。进一步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建设,以创建省级“巾帼文明岗”为抓手,健全了诉讼窗口服务制度,完善便民网络,进一步提高当场登记立案率。落实裁判文书上网制度,共发布裁判文书446份。
三是发挥人民陪审员作用,我院现有人民陪审员43名,采取“一陪二”、“二陪一”形式,提高人民陪审员参审率,2016年以来参与审理案件720件,参审率同比增长14.3%。
四是强化法治宣传效果。积极与法制日报、法制时报、南国都市报等媒体合作,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先后开展法律咨询活动2场次,公开宣判1起破坏监狱监管秩序案和2起涉毒案,在乡镇举办1期共计100人次的调解员、司法助理员培训班,发放宣传资料200多册。普法教育工作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今年11月,我院被县委县政府评为2011-2015年度全县法治宣传教育先进集体。
六、强化政务警务管理,提高司法保障水平
(一)规范行政管理,提高管理服务能力。一是公文处理规范及时,会议会务组织水平明显提高。二是加强督查督办事项办理力度。对院长督办事项加强监督,及时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对上级机关和县委要求反馈的事项及时办结答复。三是保密工作执行到位,全年无泄密事件发生。加强保密设施建设,规范保密管理,按照省高院安全设施配备要求,单独设立保密室并配齐“三铁一器”,严格制定落实值班制度和工作制度。四是档案保管更加科学规范。建立电子档案查阅室,复印、查阅档案全部在查阅室中进行,查档更加方便快捷。五是进一步明确各项会议议事规则和主题内容,解决长期以来党组会议、院务会议、院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交叉混乱的问题。
(二)加强警务保障,服务审判中心工作。全面加强法警业务技能训练,通过制定严密的训练计划,每周定期组织2次晨练,每季度开展一次为期一周的技能大练兵,增强法警熟悉掌握警械具的使用能力和擒拿技术。加强警务设施建设,提高突发事件的应急应变能力,按要求对值班室、电子大门进行整改,对进出人员严格进行安全检查。初步建立安全指挥控制中心,增强出警控变力,提高警务安全保障水平。司法警察全年共出警2212人次,值庭284次,押送人犯342人次,参与强制执行11次,均圆满完成任务。
(三)加强后勤服务保障,优化办公办案环境。一是强化后勤工作,服务审判执行工作。我院后勤保障实行社会购买服务,将我院的安保、食堂、会务接待、保洁等工作委托珠江格瑞公司管理,增强后勤保障工作,提高后勤服务水平。二是改善办公环境。完善干警休息室、图书室的一体化建设,为干警休息、学习提供环境优良的公共场所;增加采购健身设备,营造全民健身的良好氛围。三是实施门禁设备改造,从原来的用门禁卡刷卡进门,改进为指纹机识别身份进门,增强进出审判办公大楼的安全管理,为全院干警的工作提供安全可靠的办公环境。四是以信息化建设为契机,推进无纸化办公,司法政务协同办公系统已投入使用。
(四)改善信息编报、新闻宣传工作的方式方法。根据工作特点和实际情况,对信息简报版面进行改版,规范信息简报编写要求,提高对问题建议类信息动态的编写能力。细化分工,专人专职采编院内新闻,加强与媒体联系,扩大宣传法院司法为民的各项举措和工作动态。密切关注网上舆情动态,对负面舆论做到及时发现,马上处理。今年我院通过召开新闻通报会的形式,妥善处理一起当事人谎称9年未收到判决书的负面新闻事件,有效维护了法院的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
(五)加强法庭基础建设,提升司法形象。进一步完善黄流法庭基础设施建设,黄流人民法庭审判办公大楼修缮工程、立案室、调解室和干警食堂活动中心建设工程已完成立项,正在施工建设,预计2017年1月份完工。确定了九所法庭租场地办公地址,开始筹备法庭的装修工作,预计2017年3月份正式挂牌办公。
2016年,我院各项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审判执行工作质效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担当意识不强,司法主动服务大局不够积极。三是党建工作较为落后。党组织机构不健全,抓党建工作方法不多。四是队伍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升,法官的司法能力与司法责任制要求仍有不小差距。五是制度建设不健全,尚未形成规范化管理。六是信息化建设较为滞后。
2017年工作思路
2017年,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题,进一步深化司法改革,规范审判权力运行,拓宽司法为民途径,加强队伍建设,勇于担当、攻坚克难,坚持不懈狠抓执法办案工作,依法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为我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一)依法履行审判职能,在服务大局上有新作为。始终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职责使命感,紧紧围绕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大局,集中力量抓好审判执行各项工作。坚持问题导向,结合县委中心工作,密切关注审判执行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掌握审判执行工作态势,及时研究解决制约审判质效的突出问题,努力破解难题、补齐短板,合理调配和使用审判资源,最大限度释放办案潜力。
(二)优化审判管理,大力提升审判质效。深度挖掘和充分运用丰富的案件信息资源,加强对案件数据信息的分析研判,总结工作规律,不断提升审判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推进诉调对接,从源头缓解办案压力;推进工作机制创新,实现案件繁简分流,探索优化审判流程,确保均衡结案。通过信息化手段使审判执行工作全程留痕、全程受到监督,切实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
(三)深化司法改革,扎实推进重大改革任务的落实。严格按照中央、省委和上级法院司法改革的要求,以“钉钉子”精神,扎实有序推进各项改革,确保改革举措落地生根、取得实效。作为内设机构改革试点法院,我院将主动创新,确保试点工作有序推进。扎实开展执行警务化、轻微刑事案件速裁、家事审判、司法雇员制等改革工作,切实运用改革的思维和方法研究破解执法办案工作中的难题,向改革要公正、要效率、要公信。
(四)深入推进队伍建设,提高公正司法水平。大力加强党的建设,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切实运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强化司法能力建设,完善业绩考核体系,开展多元培训,全力提升法官整体素质。加强司法廉洁建设,严格落实“两个责任”,持之以恒改进司法作风。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惩治司法腐败,确保廉洁司法。积极与县机关党委沟通协调,申请设立党总支,把支部建在庭上,方便开展党组织生活。
(五)加强规范化建设,提升司法保障能力。一是加强政务规范化建设。加强文印管理,认真执行公务处理办法,规范文件办理流程,推行公文办理登记、拟办、传阅、承办、督办和归档工作,严格印章管理制度,规范印章使用程序,确保公章使用的规范性和严肃性。二是加强政工人事规范化建设。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机制,增强选人用人公信度。核定人员编制,协调岗位设置形成部门工作的强大合力。建立干部人事档案,完善人事管理;严格绩效考核,推动队伍素质、办案质量和司法公信力的全面提高。三是加强审判管理规范化建设。强化审务办人员力量配备,依托审判管理系统加强审判运行态势分析、监控和通报。开展案件评查和裁判文书评查,提升案件质量。四是加强制度化建设。对全院各项规章制度进行修订完善,确保各项管理有章可循、有章必循、违章必究,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
(六)加强信息化建设,提升司法服务能力。突出重点、补齐短板,全面提升信息化水平。成立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统一布局,科学规划,加大资金保障,升级基础设备,努力实现办公自动化、庭审及会议数字化、执行指挥及信访接待远程化、司法公开及立案工作信息化、安检自动化,全面提升审判工作效率和司法透明度。建立审判信息集控中心,加大巡回审判、阳光司法力度,推行远程网上立案、预约立案等措施,确保当事人及时行使诉讼权利。高度关注民生,落实司法救济政策,保障弱势群体合法权益。推进黄流人民法庭、九所人民法庭基础建设,方便群众诉讼,提高司法保障能力。
(七)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监督。始终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县委的决策部署,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和决定,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不忘初心,依法履职,厉行法治,彰显公平正义。认真开展党风政风行风社会评价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评议,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2017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