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宁法院强制执行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

发布日期: 2019-11-22 来源:

万宁法院强制执行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

 

2019年11月21日万宁法院执行局组织近50名干警到龙滚镇成功强制执行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将被执行人陈瑞英迁出已被拍卖的房,迁至已租赁用于安置的房屋,并将该房地产交付给买受人杨传平。执行现场邀请龙滚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市检察院代表到场监督。

2010年11月7日,陈瑞英资金周转困难为由谢是冲签订抵押借款协议书,以名下房产作抵押,向其借款30万元,2014年11月万宁法院在审理查明原告谢是冲被告民间借贷纠纷案的事实后判决陈瑞英夫妻两人共同偿还借款30万元及其利息,谢是冲对本案抵押担保房屋享有优先受偿权。判决生效后,陈瑞英拒不履行,案件进入强制执行阶段,经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6年2月4日委托评估拍卖抵押房产,买受人杨传平以48万8千元的最高价竟得。

执行前,执行法官会同法警一起到执行现场进行现场评估,了解到被执行人年龄较大,情绪不稳定,曾说“谁让我搬走,我就死在房子里”。决定邀请龙滚镇镇委、镇政府干部及龙滚镇凤园村委会干部到场陪同安抚被执行人及其家属,并联系龙滚镇卫生院,派出医生护士3人及救护车1辆,以应对突发情况。

执行活动开始后,执行法官多次向其释法、劝解,被执行人拒不迁出,大声吵闹。现场总指挥符浩军副院长下达指令,我院法警联合公安特警,将被执行人强制带离至现场。被执行人虽年纪较大,但身体强壮,强制带离的过程中,还将2名女警的手咬伤。在医生全程陪同下,成功将被执行人带至救护车并送往医院。同时保卫组法警及时将赶到现场阻止执行活动进行的被执行人的女儿,强制带离了现场。

随后现场万宁法院强执活动迁出组及迁入组协调,将被执行人的财物迁至已租赁用于安置的房屋,法警大队也将被执行人及其女儿送至迁入地。执行法官将房屋交付给受卖人,并协调安置房屋所在地基层组织、龙滚镇镇委、镇政府,做好强执后对被执行人陈瑞英的安抚和跟踪工作,案件成功执结。

万宁法院借助“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势,在高院领导下,积极开展“冬季风暴”执行活动,不断加大执行力度,努力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

截止至11月15日,万宁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1840件,执结1491件,执结率81.03%,2018年实际执行到位率排名第7名,2019年实际执行到位7070.39万元,排名跃升至辖区法院第3名。通过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公布平台共计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47人,限制高消费947人,通过《今日头条》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弹窗曝光,共曝光122人,曝光后主动履行金额2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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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碧莹 乔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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