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10月26日,澄迈法院30余名执行干警在党组书记、院长昌盛的部署指挥下,前往金江镇仁丁村委会,依法强制执行一起土地纠纷案。经过3天的强制清理,最终将涉案的400亩土地交付给申请执行人仁丁村民小组,啃下了长达10年的土地纠纷“骨头案”。
2005年,申请执行人金江镇仁丁村委会仁丁村民小组与被执行人李某因签订土地承包合同引发纠纷,经一审、二审、再审,判决解除该土地承包合同且被执行人李某应自行砍伐所种植的林木,并将土地归还仁丁村民小组。判决生效后,李某并未履行归还。2012年,仁丁村民小组申请强制执行,因有案外人干扰、提起执行异议和执行异议之诉、申请执行人仁丁村民小组成员内部意见不一致以及当时的复杂社会因素,最终导致该案难以执行。
为有效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澄迈法院采取了多种措施,妥善处理该历史旧案。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量身定制执行方案。
在充分了解该案情况后,澄迈法院党组高度重视,党组书记、院长昌盛强调,本案直接关乎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必须举全院之力啃下这一“硬骨头”。经过深入走访、勘查,澄迈法院根据林地实际情况,拟定了清场方案,成立远程统筹分队和现场执行分队,由昌盛院长担任总指挥,并设置执行实施、法律释明、后勤保障、突发事件应急等7个执行单元组,为本次执行任务顺利完成打下坚实基础。
二、注重程序规范,严格定界,确保执行程序合法合规。
此次清场行动涉及400亩林地,含砍伐林木、土地边界勘测及相关证件办理等事项。澄迈法院干警双管齐下,一方面向被执行人及相关权利人送达执行通知书,并多次张贴执行公告,督促被执行人在规定期限内清理涉案土地并交付,但限期届满时,被执行人仍未自行清理涉案土地;另一方面多次深入林地,并联系金江镇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和国土测绘部门,进行现场勘查,以挖掘机开路,打桩定界,制作清理地块的红线图,并办理了林木砍伐证。
三、线上线下,通力配合,保障执行任务安全、高效推进。
院长昌盛、执行局局长郑蓓蓓在执行指挥中心连线,远程指挥本次清场行动,副院长韩柏定、执行局副局长鲁啟福负责现场执行事宜,7个执行单元组各司其职,按照分工开展现场执行维护、设置警戒线、地界标记等工作,并对强制清场中可能遇到的阻挠、突发状况进行预判,制定了应急预案,全体人员通力配合。在远程指挥中,院长昌盛及时发现个别风险过道值守人员不足、部分区域清理工具欠缺等情况,并第一时间对人员和工具的调配进行了指导,切实保障现场执行的安全和高效。
四、多方联动,主动接受监督,提高执行工作透明度。
澄迈法院充分发挥执行联动机制效能,在澄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金江镇政府、金江派出所、澄迈县医院等相关单位参与下,在澄迈县政协委员及金江镇人大代表的监督下,执行团队耐心细致地给被执行人做释法明理思想工作,多方面与仁丁村民小组进行沟通协调,执行现场全程录音录像,让执行工作在阳光下运行。在3天的强制清理过程中,没有群众前来阻挠干扰,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五、迎难而上,公正执行,400亩土地得以成功交付。
考虑到案件存在历史遗留问题,涉及土地面积较大,稳控风险较高,澄迈法院抽调30余名精干力量,出动3辆警车、1辆中巴车奔赴执行现场。到达现场后,执行工作快速展开,5名电锯手、4台挖掘机、4辆清障车同时作业,在砍倒树木后,及时进行现场清理,确保林木的价值不受影响。在开展强制清理的第一天,涉案土地中的林木已全部砍伐完毕,第二、第三天,快速完成了地面清理工作。经过3天的奋战,涉案的400亩土地得以顺利交付给申请执行人仁丁村民小组,并获得了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本次清场行动的顺利完成,是澄迈法院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集中体现,切实保障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司法权威性与严肃性,捍卫了法律尊严。“法贵在行,也难在行”,下一步,澄迈法院将继续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始终秉持司法为民宗旨,出铁腕,施重拳,严厉打击拒不执行、规避执行的行为,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