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改革

发布日期: 2018-11-21 来源:儋州市人民法院

2015年2月开始新一轮司法体制改革至今,我院于2015年完成了首批入额法官选任工作,报请省法官遴选委员会批准42名法官入额,并将未入额的18名同志转任法官助理。实行法官单独职务序列等级和工资待遇管理。根据省高院关于印发《海南法院司法体制改革员额法官第二次选任实施方案》的通知和《海南省法官、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管理办法(试行)》(琼组通〔2016〕97号)文件精神,核定我院员额法官56名,设一级高级法官1名、二级高级法官4名,三级高级法官11名,四级高级及以下法官40名。2017年8月完成首批入额法官等级评定工作,并按要求及时做好按期晋升工作。2017年下半年开展第二次员额法官选任工作,经省法官遴选委员会批准13名具备法官资格的同志入额。2018年开展了法官助理、书记员职务等级评定、晋升工作,协调市委组织部理顺了员额法官、法官助理和书记员职务等级晋升相关事宜,并形成会议要抓好贯彻落实。目前正在落实对符合条件的12名法官助理、13名书记员进行了职务等级评定晋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