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家庭暴力说“不”!定安法院发出今年首张“人身安全保护令”

发布日期: 2022-01-21 来源:定安法院

“这下可以好好过个年了!”近日,覃女士收到了定安县人民法院发出的“人身安全保护令”,面对丈夫常年的家暴和骚扰,她心里顿时有了反抗的底气和勇气。这也是2022年定安法院签发的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

申请人覃某称,丈夫时常不分缘由对其进行殴打辱骂,多次威胁自己和家人的生命安全,甚至变本加厉实施暴力行为。因无法继续忍受丈夫的家庭暴力,同时也为了保护自己和家人的人身安全,故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秉持着“对所有形式的家暴都要零容忍”的理念,定安法院对此迅速立案,承办法官杨美莲对申请人婚姻生活状态开展深入调查,结合覃某提供的相关证据材料,最终认为二人矛盾尖锐,申请人覃某存在遭受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符合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法定条件,当庭对其申请予以支持,迅速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并向双方送达了人身保护令。同时该保护令也及时向定安县妇联、定城镇塔岭派出所、定城镇美钗坡村委会送达,由派出所、村委会协助执行,防止双方矛盾进一步激化发生恶性伤害事件,切实保障当事人的人身权益。

承办法官杨美莲表示,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是专门为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而设立的一种法律救济措施,它通过一系列的隔离措施,在受害人和加害人之间建立起一道屏障,起到预防暴力发生或再次发生的作用。在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威胁时,当事人要勇敢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或者向所在单位、居(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并注意保留相关证据,避免遭受到更多伤害。

 

延伸阅读:

人身安全保护令不依附于诉讼,可以单独申请。受害人可以在离婚诉讼中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也可以在不离婚的情况下,单独向法院申请。本案中覃女士的案例就是申请人在未提起离婚诉讼的情况下提起的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