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海法院依法妥善执结一起23名农民工集体讨薪案

发布日期: 2024-03-11 来源:

近日,琼海市人民法院依法执结一起群体性农民工集体讨薪案件,涉及农民工23名,工资款总额42万余元。

陈某某、阎某某等23名工人为海南某建筑有限公司在琼海市竹山溪中下游段综合治理工程EPC项目中提供劳务,但该公司却未及时向陈某某、阎某某等23名工人支付工资,陈某某等人遂向琼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追讨薪资。琼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做出(2023)琼海综执(劳应)理字劳监第3号《行政处理决定书》,责令海南某建筑有限公司限期向陈某某、阎某某等23名工人支付工资共计428970元,但该公司未向陈某某等23名农民工支付工资。该《行政处理决定书》发生法律效力后,琼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向琼海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琼海市人民法院经审查,于2023年12月16日作出(2023)琼9002行审162号行政裁定,裁定准予执行2023)琼海综执(劳应)理字劳监第3号《行政处理决定书》的决定事项。海南某建筑公司公司未按上述生效法律文书履行义务,琼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遂向琼海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为了更好地了解案件实际情况,执行干警积极与申请执行人沟通联系,访有关人员,倾听诉求,收集相关资料通过网络查控系统与现场调查查询被执行人名下财产情况。但在立案之初,却未能发现被执行人海南某建筑有限公司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陷入僵局。但执行法官秉持着绝不让农民工失望的决心,持续关注该公司的财产情况,经过多方了解和查询,最终发现被执行人的账户内有新到账的工程款,执行法官立即对该账户内的存款进行足额冻结并扣划至法院执行代管款账户。案款执行到位后,执行法官积极与申请执行人联系要求提供其账户进行划款,但申请执行人表示因为单位账户的原因,案款进入其账户后短期内将有可能无法划拨农民工个人账户,故请求法院将案款直接发放至农民工个人账户。

考虑到被拖欠工资农民工人数众多且住址分散为使得被欠薪农民工更快地拿到大家的血汗钱,不让被欠薪人员来回奔波,减少“追资”成本,执行法官便与申请执行人一起对23名农民工的个人账户信息进行逐一核对确认并依法在天涯法律网等媒体对23名农民工的拟发放案款情况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无人提出异议,公示期满后琼海市人民法院便依法将案款足额发放至23名农民工的个人账户。

根治欠薪,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是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琼海市人民法院一直以来都高度重视的问题,琼海市人民法院法院始终围绕 “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积极主动作为,为涉民工工资案件开通“快车道”,推动案件取得实质性进展,使得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得到及时兑现,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进一步提升了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为琼海市的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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