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琼9030民初950号
韩明忠:
本院受理原告黄志军与被告韩明忠运输合同纠纷一案,原告黄志军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如下:1.判令被告立即向原告支付物流费23424元及相应利息2524.38元(利息以23424元为基数,从2021年8月31日开始至2023年5月30日,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直至被告付清全部本息为止,暂计至1539.64元),上述金额合计为24963.64元;2.本案的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因你下落不明,本案已由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进行审理,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2023)琼9030民初950号民事裁定书等诉讼文书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2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2023年10月23日下午15时00分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