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协助海南农信社化解金融风险,服务海南自贸港建设,澄迈法院自6月召开澄迈县农信社不良贷款清收工作动员部署会以来,各项工作正逐步有序推进。近日,澄迈法院高效处置两宗涉农信社大标的案件,执行到位金额近2000万元,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据了解,被执行人甘某分别于2018年6月、2018年8月,向申请执行人澄迈县农信社申请贷款1500万元和600万元。在两笔贷款到期后,被执行人均未履行偿还贷款义务,申请执行人遂向本院申请该两案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本院获知被执行人的抵押不动产在其他法院另案执行过程中因故未能执行,便及时依规向该院发送商请移送处置函。
在得到该院回函同意后,干警通过电话、传唤、面谈等多种方式,督促被执行人履行生效判决确定义务,未果。在口头沟通效果不佳后,经调查,被执行人的抵押不动产为两栋自建房,层高分别为3层和7层,房产地域位置较好,交通便利,升值空间大,如处置上述房产可向申请执行人偿还大部分贷款。
干警多次到被执行人家中进行释法说理,分析其抵押不动产的市场价值和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义务的危害。被执行人慑于执行威力,态度有所转变,主动提出商议价格并愿意配合进行财产处置。由此,被执行人的待处置财产可减少价值评估环节,直接进入网上拍卖环节,耗时缩短了近一个月,推动本案财产处置进入快车道。
在被执行人的待处置财产经过网上一拍、二拍、变卖流拍后,本院及时向申请执行人送达《以物抵债通知书》,申请执行人同意接受被执行人抵押财产以物抵债,最终促得本案执行到位金额近2000万元。
下一步,澄迈法院将持续加大涉农信社不良贷款清收处置工作力度,用好快立、快审、快结、快执的“绿色通道”,跑出审执“加速度”,不断总结好经验、好做法,提高涉农信社案件的办理质效,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维护大局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