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风中,湖南一男子海口街头积水中身亡
家属状告供电局索赔66万
家属认为:男子深夜回家不幸触电身亡;供电部门:无证据证明触电死亡
南国都市报1月6日讯(记者 王忠新)1月5日,一桩和台风有关的民事案件在海口龙华区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在2014年第9号超强台风“威马逊”袭击下,海口遭受严重影响,路面积水,树木倒伏,市区无法正常供电。7月19日一早,狂风暴雨刚刚有所减弱,一名住在海口坡博村的湖南男子却被发现在街头的积水中死亡。家属认为,倒地的电线杆及电线导致水中带电,深夜回家的男子不幸触电。电力企业应承担赔偿责任,并将海口供电局告上法院。
男子街头积水中身亡
今年7月18日,超强台风“威马逊”袭击琼北,狂风暴雨过后,海口市区也成了一片汪洋泽国。
据海口市龙华公安分局金宇派出所出具证明显示,2014年7月19日早上6时20分许,该所接警称,在坡巷路通某大厦附近路边,近40公分的积水中有一名男子死亡。
该所民警赶到现场后,发现男子爬卧水中,水中疑似有电,民警一边维护秩序,一面将情况报给供电部门及龙华公安分局刑警队到场勘查。
据悉,黄某波的父亲黄先生今年已经79岁,母亲阳某也已75岁高龄。黄某波突然身亡,全家人悲痛万分。此前,一家人住在海口坡博东村一栋公寓楼里。
警方初步判断属意外死亡,家属未同意解剖。
7月21日,龙华区公安司法鉴定中心开具证明,证明黄某波(47岁,湖南南县人)在坡博西村被金宇派出所上报发现死亡。
家属索赔66万元
因协商不下,黄某波的父母、妻儿等家属一纸诉状,将南方电网海口供电局告上龙华区法院。索赔丧葬费、死亡补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及精神损害抚慰金近66万元。据悉,此案诉讼家属寻求法律援助。
5日,黄某波家属当庭诉称,2014年7月18日,超强台风“威马逊”严重影响海口,张某诊所前道旁树木及电线杆被台风刮倒,当时道路积水很深,电线杆及电线全浸在水中。因台风影响,当天下午5时许,海口供电部门停止向坡巷路片区供电。但是,当晚11时55分许,供电部门又向该路段供电。当天夜里12时许,黄某波回家路过张某诊所,由于电线浸在水中,黄某波不幸触电身亡。
“被告在未确保电力设施安全的情况下,盲目供电,是导致受害人触电身亡的原因。被告作为供电管理部门,在台风来临之前,本应预见到台风影响及后果,并在台风期间及时排查修复损坏电力设施并消除安全隐患。”家属认为,在已断电后,在大量电力设备被不同程度损坏时,被告冒然供电导致触电事故发生。根据电力法规定,电力企业应承担赔偿责任。
对此,被告海口供电局辩称,无证据证明当事人黄某波因触电死亡。据电网自动化系统记载,涉案电力线路在7月18日17:10至次日14:00出于失压(即停电)状态。假设当事人18日午夜12时触电身亡,但在次日早上8时30分许才在街头被发现,事故现场有不少群众和办案民警,在8个小时内并没发生其他事故。警方司法鉴定证明未指出被害人有电击迹象。
被告认为,原告方应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请求法院驳回其诉讼请求。
但是,死者家属提出,“案发现场家属及市民曾被民警告知,水中有电,必须绕行。”家属还提供了搬运尸体人员的证明,称“接近尸体时,手脚感到麻木触电的感觉。”
庭审中,双方展开质证并进行法庭辩论。据悉,此案将择日宣判。
来源:南国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