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学习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切实把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完善政府、工会、企业共同参与的协商协调机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落到实处,11月20日,我院民二庭组织召开座谈会,邀请三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的领导及相关工作人员到我院,围绕劳动争议案件仲裁、审判实务等问题展开深入交流讨论。
三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刘发社,副院长叶钦敬及部分仲裁员,我院审委会专职委员陈德雄,民二庭庭长黄学文及民二庭全部法官参加座谈。
与会人员在沟通交流中指出,近年来,法院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逐年上升,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因审判机关和劳动行政部门认识存在分歧等原因,导致相似案件在仲裁委和法院之间未得到一致处理的现象较为突出。
为了贯彻落实十九大报告中关于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精神,进一步深入探讨劳动争议案件存在的问题,统一思想认识和标准,依法保障劳动者、用人单位合法权益,及时有效化解各类劳动争议,与会人员围绕:劳动仲裁的受理范围;建筑领域农民工讨薪是否适用劳动仲裁;一案两裁的适用条件及当事人的救济途径;建筑领域农民工工伤确认用工主体责任问题;仲裁裁决引用法律条文以及裁决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的法律适用问题等内容进行了深入探讨和交流,积极交换工作意见,达成工作共识。
会议强调,加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机制建设,是健全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制度的重要举措。要做好裁审衔接工作,就必须要全面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积极探究和把握裁审衔接工作规律,完善工作机制。通过此次会议,有效促进了我院与三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的业务协作和信息共享,双方就裁审衔接工作中所面临的问题进行了充分的沟通与探讨,为裁审衔接机制建设,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促进三亚劳动人事关系的和谐稳定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