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公告
(2024)琼9029民初502号
海南省保亭长吉有限公司、马玉霞:
本院受理原告黄有雄诉被告海南省保亭长吉有限公司、马玉霞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地址不详,无法直接送达法律文书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4年8月8日9时00分在本院第一审判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