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勘验现场通知书
(2021)琼9026委11号
符陆庆:
本院受理的(2021)琼9026民特9号申请人符陆庆与被申请人叶爱红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一案,我工作小组受我院乌烈法庭的委托,为处理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离婚纠纷与相关事宜,现需对被申请人叶爱红是否有民事行为能力进行评估鉴定。
请你于2021年6月10日上午9,点,到达海南省安宁医院,参与本案的鉴定评估。
根据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文件【琼高法(2016)250号】的有关规定,不影响勘验工作的照常进行。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六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