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澄迈县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琼9023民初1805号
海南幸福家园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朱思与海南幸福家园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海南幸福家园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函、诚信诉讼提示书、民事裁定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7日和7日。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2023年7月25日上午9时0分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二〇二三年五月二十五日
联系人:立案庭王驰 办公电话 676689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