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 南 省 五 指 山 市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本院定于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十二日上午九时零分在本院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2017)琼9001刑初133号被告人符家珍涉嫌危险驾驶罪一案。
特此公告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