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2022)琼0106执774号
本院立案执行的申请执行人海南康途商旅服务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刘冏然、雪球电影(北京)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20)琼0106民初4411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拍卖了被执行人刘冏然位于北京市丰台区方庄南路58号院1号楼4层3单元402 房产证号:X京房权证丰私字第043558号。经案款分配,债权人彭西元分配所得金额为30025.3元以及诉讼费5190元、执行费2105元共计37320.3元,现本院拟将该款项发放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如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日内向本院提出,逾期自行承担法律后果。
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2024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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