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疗不能等,官司打太久,如何维权?——文昌东路法庭诉前鉴定成功化解一起交通事故纠纷

发布日期: 2024-08-23 来源:文昌法院

“多亏有了诉前鉴定这种办法,结果一出来我们就能先调解,我也不用拖着一身的伤来回跑打官司,真是又快又方便。”当事人冯先生赞不绝口的诉前鉴定正是文昌法院在道交纠纷中大力推行的高效解纷模式。这不,文昌法院东路法庭便是通过“诉前鉴定+诉前调解”快速化解了冯先生和邢先生以及保险公司之间的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促使双方在诉前达成调解协议,让冯先生的康复治疗不受耽搁。


一次起诉+再次起诉

遗留矛盾纠纷未解决


原来,2023年3月邢先生驾驶自己的小型轿车,从文昌市文城镇文东路往潭牛镇同古宅村方向行驶,在途经文昌市潭牛镇潭牛大道路段,发现因喝酒不醒坐在路中间的冯先生时,采取向左打方向避让不及,致使轿车碰撞到冯先生的脚部,结果造成冯先生受伤的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邢先生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冯先生不承担事故责任。


冯先生因伤住院,双方当事人多次就赔偿问题进行沟通、协商,均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在2023年8月份时,冯先生便已经进行第一次起诉,但由于恢复时间过短无法立即进行伤残等级及三期的鉴定,文昌法院在法律规定的合理范围内支持冯先生的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伤残辅助器具费、交通费。


2024年5月,冯先生再次过来起诉,并申请伤残等级及三期的鉴定。


伤残等级+三期鉴定

提升纠纷化解加“诉”度


文昌法院东路法庭收到案件的起诉材料后,认为不仅冯先生的伤势拖不起,该案若直接进入审判程序,再经过一审、二审、执行,既耗时长、难度大,还会加大双方诉讼成本,到时候再加上诉讼费、鉴定费用等,无异于让这起本不复杂的纠纷彻底打上死结。


目前,双方当事人的争议点在于冯先生是否构成伤残等级以及三期时长,东路法庭立案干警便开始着手引导冯先生进行诉前鉴定。


“你现在去鉴定,有了可靠的依据双方也好谈,即使谈不拢进入审判,现在做的鉴定结果诉中也一样能用的……”


立案干警的提议让双方当事人都动了心,于是在得到冯先生和邢先生、保险公司的同意后,法院依法委托鉴定机构对冯先生的伤情进行鉴定。


诉前鉴定+诉前调解

打出诉前化解组合拳


不久后,冯先生申请鉴定的司法鉴定意见书及时出具,冯先生也提出了明确的赔偿项目及金额,东路法庭迅速联合特邀调解员开展调解工作。根据鉴定意见书,特邀调解员对赔付项目逐个进行分析和调解,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人民调解协议,约定保险公司在收到民事裁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冯先生支付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等各项费用179200元。人民调解协议达成后,为防止一方反悔和督促义务人按约履行支付义务,双方当事人及时向法院申请了司法确认,从根本上化解了矛盾纠纷,使案件不再进入诉讼程序。


“裁定书已经收到了,我公司会及时将赔偿款支付到冯先生的账户里。”保险公司在收到裁定书后向文昌法院东路法庭调解员说道。


司法为民+惠民有感

弘扬新时代“枫桥经验”


2024年以来,文昌法院积极探索“诉前鉴定+诉前调解”这一高效纠纷化解创新机制。诉前委托鉴定机制将双方争议的焦点前移到立案之前,使双方当事人不用进入诉讼程序就能提前进行质证和鉴定,减少了立案到开庭的等待时间,大幅缩短了办案周期。诉前纠纷调解委员会再依据鉴定意见书,结合专业法律知识和调解经验,寻找双方共同点,消除分歧,提出合理合法的调解方案,使双方当事人更容易接受调解意见,大大提高了调解成功率,推动纠纷高效化解,显著提升纠纷化解质量和效率。



撰稿:林茂

责任编辑:程婉婉

审稿:何启程 黄丽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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