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澄迈县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琼9023民初705号
海南力云科技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龚润与被告海南安迈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海南力云科技有限公司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4)琼9023民初705号],现依法向你司公告送达本案的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诚信诉讼提示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2024年5月30日下午15时30分在本院老城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院印]
二〇二四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