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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琼9023民初481号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函、诚信诉讼提示书、民事裁定书等
  发布时间:2024-03-06 00:00:00 打印 字号: | |

海南省澄迈县人民法院

2024)琼9023民初481

黄礼钦

本院受理原告海南恒典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澄迈分公司黄礼钦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黄礼钦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函、诚信诉讼提示书、民事裁定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2024422日上午9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联系人:审判管理办公室王双 办公电话 67668967


责任编辑:澄迈县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