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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琼9023民初552号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函、诚信诉讼提示书等
  发布时间:2024-03-11 00:00:00 打印 字号: | |

海南省澄迈县人民法院

20249023民初552

许敏敏

本院受理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行与被告许敏敏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函、诚信诉讼提示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法律文书,逾期不领取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即2024年42915时在澄迈县人民法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十一


联系人:立案庭李炳仕 办公电话 67668805


责任编辑:澄迈县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