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审务公开 > 送达公告
公告送达本院(2023)琼9023执2115号案件的执行裁定书等法律文书
  发布时间:2024-03-15 00:00:00 打印 字号: | |

海南省澄迈县人民法院

2023)琼9023执2115号之一

海南隆德房地产有限公司

本院立案强制执行的申请执行人曾祖洋与被执行人海南隆德房地产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公司)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本院(2023)琼9023执2115号案件的执行裁定书等法律文书。

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三月十五日


责任编辑:澄迈县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