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审务公开 > 送达公告
(2024)琼9023民初984号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原告提交的证据材料、合议庭通知书、诚信诉讼提示书、裁定书等诉讼材料
  发布时间:2024-03-22 00:00:00 打印 字号: | |

海南省澄迈县人民法院

王录刚

本院受理20249023民初984原告王河壮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无法向你直接送达或以其他方式送达,现依法向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原告提交的证据材料合议庭通知书、诚信诉讼提示、裁定书等诉讼材料本案裁定如下:本案按原告何运标撤回起诉处理。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二日


责任编辑:澄迈县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