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澄迈县人民法院
公 告
吴小兰: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公司与被告吴小兰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3)琼9023民初4223号],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琼9023民初4223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主文:(2023)琼9023民初4223号民事判决书中第5页顺数第十九行的“案件受理费866.53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吴小兰负担。”更正为“案件受理费1733.06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吴小兰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