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澄迈县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琼9023执344号
陈正气:
本院在受理申请执行人海南晟铭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陈正气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琼9023执344号案件的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
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2024年3月27日
海南省澄迈县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琼9023执344号
陈正气:
本院在受理申请执行人海南晟铭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陈正气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琼9023执344号案件的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
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2024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