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澄迈县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琼9023民初331号
邝敦合:
本院在审理原告王志洪与邝敦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琼9023民初331号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诚信诉讼提示书、廉政监督卡(二)、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传票等诉讼文书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为15日。并定于2024 年 4 月 11 日下午15 时 00 分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二月十六日